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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1-25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经省政府甘政办〔2002〕130号批复,于2004年10月18日组建成立的。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回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资金的保值增值;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归集管理科、稽核稽查科、业务技术科、信息科7个科室,下设秦州、麦积、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7个管理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2550万元,比2021年2051万元增加499万元,增加24.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0万元,比2021年2051万元增加49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人员及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增加导致人员和公用增加180万元,专项和其他增加319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25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99万元,增加24.32%。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1078.78万元增加121.22万元,增加11.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自然增长及新增人员工资、退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与工资挂钩的计提公用经费等都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含公用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专项支出1350万元,比2021年预算972.22万元增加377.78万元,增加42.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②2021年启动项目按进度支付后的预留款项,以前年度项目质量保证金等增加到2022年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项目支出1350万元,其中: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43万元,以前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209万元,以前年度基础建设项目136万元,12329服务项目50.9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住房保障支出255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计划征收9550万元,主要是:①中心管理费用②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增减。

(二)培训费

培训费9.53万元,比2021年预算3.55万元增加5.97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培训费增加到2022年预算。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增减。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06.78万元,比2021年预算83.92增加22.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自然增长、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计提基数,因此运行费相应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资产536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890.24万元,累计折旧1670.93万元;无形资产1469.8万元,累计摊销386.8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天水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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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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