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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天水市公积金中心 更新时间:2025-01-1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经省政府甘政办〔2002〕130号批复,于2004年10月18日组建成立的。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回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资金的保值增值;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归集管理科、稽核稽查科、业务技术科、档案信息科7个科室,下设秦州、麦积、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7个管理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2000.3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4年预算增加393.6万元,增长2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2000.3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比2024年预算增加393.6万元,增长24.5%。其中:基本支出1390.万元,占69.51%;项目支出610万元,占30.49%。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1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8.0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807.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0.3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4年预算增加393.6万元,增长2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追加的人员经费393.23万元在2024年政府预算中公开,此处不涉及。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92.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1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历年项目应付账款较多。共包含1个项目,“公积金管理专项费用”预算610万元(涉密项目不公开)。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45.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21万元,增长1.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48.0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1万元,增长2.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社保基数提高。

3.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807.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90.39万元,增长27.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追加经费393.23万元在2024年政府预算中公开,此处不涉及。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8),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61万元,减少45.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预算时按照2024年的培训情况减少培训计划,导致培训费增长较少。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比无增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3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5.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在编人数较2024年有所变动,并在2025年预算中加入政务服务费用,导致机关运行费也随之变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6.6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本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4087.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74.28万元,累计折旧72.84万元,当前净值为1.4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9500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公积金管理专项费用。

(1)项目概况:1.2024年完成全年业务系统专网线路、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线路、省内数据备份、本地数据传输等的网络线路费;2.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业务系统的更新升级服务工作;3.完成OA系统服务费、法律顾问及诉讼费、劳务派遣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会议费等;4.完成2025年市直管理部的增设,商用密码改造项目。以此确保中心业务正常运转,提高缴存职工办理业务的便捷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发展。

(2)立项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大数据中心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指南》的通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天水市政府办公室在全市政府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协同综合办公系统。

(3)实施主体: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积金管理专项费用.docx
附件【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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