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经省政府甘政办〔2002〕130号批复,于2004年10月18日组建成立的。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回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资金的保值增值;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归集管理科、稽核稽查科、业务技术科、档案信息科7个科室,下设秦州、麦积、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7个管理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1606.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减少193.23万元,下降10.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6.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单位支出预算1606.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减少193.23万元,下降10.74%。其中:基本支出1006.77万元,占62.66%;项目支出600万元,占37.34%。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7.0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416.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6.7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减少193.23万元,下降10.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在2024年政府预算中公开,此处不涉及。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8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9万元,增长39.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历年项目应付账款较多。共包含1个项目,“公积金管理项目”预算600万元,(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预算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3年预算比无增减。
4.培训费10.2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08万元,增长66.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制定2024年培训计划,学习的内容较多,导致培训费增长较多。
5.会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比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单位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0.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编人数较2023年有所变动,导致机关运行费也随之变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9.4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4337.8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33.19平方米,价值4157.97万元。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74.28万元,累计折旧70.28万元,当前净值为4.0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9200万元。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打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单位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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