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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
来源:天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5-04-10

  为了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行为,切实减轻购房借款人的压力,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我们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做了适当补充完善,进一步简化了手续。 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比例。由于目前天水房价偏高,现行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已不能满足部分购房者需求,现将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职工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其他条件不变。(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计算)

  2.调整家庭月收入与每月还款额度的比例。家庭月收入在6000元以内的,每月还款额度控制在月收入的50%以内;家庭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可适当提高还款比例。

  3.调整直系亲属相互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我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为父母或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经贷款申请人要求,可以将直系亲属任意一方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并出具收入证明和还款承诺。

  4.购买二手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价值以缴纳契税时的计税金额为准,并以此计算贷款额度,不再另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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