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全面完成。此次计息时间段为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中心共为缴存账户结息4000多万元。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每位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其个人账户之日起即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度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且利息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我市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都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相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结息。今年,中心按照6月30日当天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结息,落实国家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增值保值,增加了缴存职工的收入。
核算系统完成结息后,中心通过手机短信免费向缴存职工发送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转利息金额及结息后缴存余额情况,共计发送短信18万条。职工还可通过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结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