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4年10月成立的县级自收自支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2005年6月至2010年4月相继完成两区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机构移交,全市实现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8、负责其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9、承办是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内设综合科、财务核算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稽核稽查科、业务技术科、信息科7个科室,下设秦州、麦积、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7个管理部。人员编制65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会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秦州管理部和麦积管理部编制各7名;甘谷、秦安、武山、清水和张家川管理部编制各5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计实现增值收益6400万元,比2016年预算5000万元增加1400万元,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00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3050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0万元以上。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17.92万元,占总支出的26.82 %,比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680.5万元增加137.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3万元。
(二)专项支出预算2232.08万元,比上年1549.31万元增加682.7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单位的范围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无增减。
1、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6万元无增减。
2016年部门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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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