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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市民调研 完善公积金制度
来源:天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8-05-11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4月6日开始,我们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组,并按省上要求对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培训指导。

  为了准确掌握和了解天水市新市民住房情况,我中心依托国家统计局天水调查队并组成专题调查组于4月6日开始抽调中心人员共25名,在秦州区开展了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秦州区七个社区管委会调取与此次调研相关的资料;随后在社区管委会配合下,到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草公司、长城开关有限公司、服务行业等新市民人数较多的27家单位,与单位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确定了以这些单位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本次调研的主要对象,确保此次调研工作能严谨、科学、有序的开展。

  一、我市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低。调查数据显示,本市新市民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31%,仍有多数新市民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究其原因,新市民中109人,26.3%的受访者是因为“单位不给缴存”;153人,37%的受访者是因为“新市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46人,11.1%的受访者是因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不了解”。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意愿强烈。在关于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问题中,有91.8%的未缴存受访者愿意自愿缴存,其中62.2%的人希望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缴存,有20.6%的人希望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缴存。这表明未缴存人群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强烈。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以购建房主。调查中,有82.1%的人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4.5%的人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10.3%偿还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0.7%交物业费使用住房公积金,1.7%装修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看出,新市民中缴存住房公积金,主要以购建房使用为主。

  (四)政策认知度不高。调查中,新市民群体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为36.6%,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33.3%。在对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知情况中,选择“了解”的新市民仅有111人,占比18.5%;有231人选择了“有一定了解,但不清楚具体政策”,占比38.5%;有258名新市民选择了“不了解”,占总人数43%。这表明,在新市民群体中,对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较为模糊,认知程度不是很高。

  (五)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对于有住房公积金而购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群体26人进行了调查,有5人,19.2%的人因开发商拒绝而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18人,69.2%的人认为贷款手续繁琐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2人,7.7%的觉得贷款额度低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我市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市民人数众多,文化程度较低,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少,从社会平等公平的角度看,应在各方面给予更多的保障支持。要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显公平、更趋合理、更得民心,理应把新市民的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当成未来住房公积金发展的主战场。但从目前的操作实践看,存在的一些问题急需认真加以分析,妥善解决。

  (一)制度障碍阻塞缴存通道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2002年条例重新修订时并未考虑纳入新市民群体。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才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新市民、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这也是指导意见,并非强制执行。在未写入条例之前,各地对于新市民的缴存规定五花八门。有些地方为了防范风险,甚至层层设卡,关闭这些群体的缴存通道。

  (二)认识偏差影响归集扩面

  一是新市民不了解政策导致认识偏差。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需要定期缴存。一些灵活就业的新市民没有单位配套资金,完全自掏腰包缴存。在不清楚住房公积金各项优惠政策或没有购房需求的情况下,缴存积极性不高。即使为了享受优惠政策缴存,在贷款后也很可能停缴。二是企业主担心资金负担导致认识偏差。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为新市民配套住房公积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惩罚制度不明确或不够严厉的情况下,企业主为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高。三是业内人员害怕资金风险导致认识偏差。新市民因为行业特殊,从业流动性很大,收入相对不稳定。公积金行业内许多从业人员甚至是一些基层领导,对这些群体的建制缴交不热衷甚至抗拒。抱着宁愿少一事不愿多一事的想法消极处理。最终导致新市民的建制缴存工作打不开局面,停滞不前。

  (三)行业缺陷加大贷款风险

  新市民因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职业稳定性差,因为受经济环境影响大、收入不稳定等原因,再加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相比,新市民群体的贷款风险相对较大。

   对我市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实现“住有所居”是党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的目标,是政府一项长期任务。实现这个目标,应该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建设规模和标准应该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新市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建设规模不能太大,标准不能太高,要求不能太急、太快。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直接涉及新市民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做到得民心、顺民意,不仅要有良好的愿望和坚强的决心,还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顶层设计构建缴存坦途 

  一是做好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改。将新市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写入条例,扫除制度障碍。将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范围,可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体现制度的普遍性和公平性。二是加大制度约束,奖惩分明。要明确对新市民雇主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惩处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施制度约束。同时也要对为贷而缴,贷后停缴现象加以研究,制定可行措施加以杜绝。

  (二)完善措施增强制度引力

   一是降低门槛,适当准入。新市民群体普遍收入较低,实施低门槛准入制度,可有效扩大缴覆盖面。二是解决需求,保障民生。调查统计,我市44.3%新市民均租房,条件差且存在安全隐患。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专项资金建设廉租房,优先解决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又无自住房的新市民租房问题。三是拓宽渠道,加大帮扶。新市民普遍对城市没有归属感,赚钱后许多人都希望回农村建房。要拓宽使用渠道,通过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支持新市民回农村建房,参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

  (三)突破局限化解贷款风险

   一是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早做谋划。全面推动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后,如何防范贷款风险成了必须研究的课题。要根据新市民群体的行业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切实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二是政府要提供贴息和担保。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新市民群体是一项德政仁政工程。为更好的改善他们的住房问题,在新市民申请购房时,政府应考虑提供贴息和担保贷款。除防范风险外,也能调动缴存积极性。三是完善贷款风险准备金使用及呆账核销制度。贷款风险准备金是解决损失类贷款的手段。应进一步完善风险准备金使用制度,简化呆账核销程序。现行呆账核销程序繁琐,条件严苛,导致许多损失类贷款无法核销。风险准备金从未使用过,成了热锅里的肉,远水不解近渴。  

  (四)大力推进归集扩面,让更多的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是各级政府要将住房公积金建制开户纳入住房保障目标考核体系,工会、财政、民政等机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区分对象、有的放矢,对企业应强调制度的强制性对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好处,对职工则多宣传制度的优越性,鼓励职工自觉维护自身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三是继续抓好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扩面成果,对进入医疗保险范围的新市民进行全面跟踪,主动上门服务。四加大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扩面,对已建立制度的新市民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努力做到全员缴存、全额缴存。

  (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充分支持新市民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住房保障特别是解决好新市民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仅靠住房公积金行业远远不够,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整合和统一协调住房保障资源,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能作用,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新市民家庭的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新市民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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