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按照中央、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为坚决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行为和行业乱象,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电子化业务系统便民措施。7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了电子化稽核检查工作及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推进会。
会议指出,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全市辖区内住房公积管理部门上下紧盯住房公积金领域非法中介、房地产开发商、其他机构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材料(包括假不动产权证、假发票、假结婚证、假合同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乱象行为,彻底排查找出相关线索,同时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有力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幕后黑手和机构,清理行业乱象,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运营。
会议强调,对缴存职工使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将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拒绝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地产开发商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协调有关部门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对中介非法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协助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会议要求,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靠群众,通过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悬挂展板标语张、微信平台、业务交流群等多渠道多领域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毫不动摇的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霸铲霸、有乱治乱的专项斗争,并积极鼓励缴存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乱象的相关线索,同时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让广大公积金缴存人自觉按章依规办事,形成“人人扫黑”的浓厚氛围,从源头挤压涉黑势力滋生的空间,进而达到净化政治生态,构建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