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秦州公安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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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资源配置,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统筹管理,统一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政务信息发布与服务效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警务信息服务,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秦州公安”今日头条号、“天水秦州城区交警”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秦州城区交警”微博,“秦州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秦州郊区交警”微博,“秦州禁毒”微信公众号(订阅号)自2025年4月15日起停止更新内容并正式启动关停注销程序。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也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秦州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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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