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无主犬因其生存环境恶劣,且身上携带较多细菌,攻击人类后容易引发狂犬病。另外,流浪犬、无主犬随地大小便、乱咬伤人、乱叫扰民、上路扰车,严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随着今年8月1日起《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文明养犬迈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预防和减少流浪犬只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伤人现象发生,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和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对天水文明养犬及流浪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工作组采取沿街巡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城区无主犬、流浪犬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对群众反映流浪犬、无主犬问题较为集中的居民小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等地进行梳理、核查,工作人员携带专业工具对沿街流窜的流浪犬、无主犬进行集中捕捉,统一收容和检疫,并沿街宣传《条例》,对犬只不办理犬证、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大型烈性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现场教育指导,倡导依法文明养犬。同时,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街道,携带犬证办理设备,为“无证犬”现场办理犬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捕捉收容流浪犬、无主犬33只,督促整改不文明养犬事件55起,现场办理犬证15张。城区犬患风险大幅度降低,居民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