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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4-11-08    阅读:  
 索 引 号  gaj/2024-00010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4-11-08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gaj/2024-00010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4-11-08
主题分类: 公安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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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况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11、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12、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心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安局内设32个内设机构,其中1个正处,17个副处,14个正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576.5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14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度新购入5辆执法执勤专用车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1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8.98万元,占9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76万元,占0.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5.34万元,占66.73%;项目支出3497.55万元,占33.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498.9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0.82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度新购入5辆执法执勤专用车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82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度新购入5辆执法执勤专用车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万元,占6.86%;公共安全支出8458.45万元,占8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26万元,占6.22%;卫生健康支出246.28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420.99万元,占4.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13.7万元,支出決算为845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1.43万元,支出决算为6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68万元,支出决算为24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计入基础绩效奖,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45万元,支出决算为4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计入基础绩效奖,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01.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8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8.46万元,下降14.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81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7.67万元,减少71.36%,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88万元,减少44.12%,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持续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8.91万元,支出决算为6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7万元,减少44.6%,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持续过紧日子的要求。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3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持续过紧日子的要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8.91万元,支出决算为68.91万元,较上年数減少1.09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持续过紧日子的要求。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上年决算数減少 0.61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持续过紧日子的要求。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2.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1.18万元、印刷费87.85万元、水费7.26万元、电费142.63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取暖费116.79万元、物业管理费39.74万元、差旅费386.41万元、维修(护)费99.3万元、租赁费174.69万元、会议费1.16万元、培训费33.84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专用材料费609.72万元、被装购置费7.42万元、劳务费93.14万元、委托业务费135.17万元、工会经费27.14万元、福利费56.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78.6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9.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36.4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43万元,增加18.43%,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用转移支付资金新购入5辆执法执勤专用车辆。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万元,下降80.86%,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是我局新招录民警和正常晋升民警人数增加,培训教育业务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7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万元。授子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7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子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5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8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补助费”“公安系统慰问经费”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12个项目结果为“优”,3个项目未实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补助费”、“公安系统慰问经费”等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1: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补助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100。预算金额为80万元,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按照公安部特警队伍人员饮食标准严格执行,保质保量完成特警人员的伙食工作,百分百保证食材的选购卫生健康安全保险,确保每一位特警人员的身体健康。二是在照顾好每一位特警饮食条件下,充分发挥每一位特警在警务工作中为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做出的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从而使特警岗位得到公众的认可与支持。三是通过照顾好每一位特警的饮食,让每一位特警在警务工作中冲锋发挥其职能作用,能更好帮助群众解决群众需要的苦难,达到百分之百的群众满意度。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2023年项目款项全部拨付,并完成项目所有资金的支付一是确保按照公安部特警队伍人员饮食标准严格执行,保质保量完成特警人员的伙食工作,百分百保证食材的选购卫生健康安全保险,确保每一位特警人员的身体健康。二是在照顾好每一位特警饮食条件下,充分发挥每一位特警在警务工作中为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做出的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从而使特警岗位得到公众的认可与支持。三是通过照顾好每一位特警的饮食,让每一位特警在警务工作中冲锋发挥其职能作用,能更好帮助群众解决群众需要的苦难,达到百分之百的群众满意度。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

全年特警补助品质量保证(评价目标值:绝对保证,业绩值:100%);

全年特警日常补助用品配送及时性(评价目标值:及时,业绩值:100%);

保障相关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公众满意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二)项目2:公安系统慰问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项目预算20万元,实际到位支付20万元。增强公安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实现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对于保持公安民警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实施后能增强公安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保持公安民警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安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慰问人次(评价目标值:>=200人,业绩值:200人);

资金使用规范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资金支出及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保障慰问人员生活(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三)项目3:戒毒所戒毒人员给养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100。项目预算180万元,实际到位支付18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监所被监管人员正常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监所安全文明和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戒毒人员能够安心戒毒,构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障了监所被监管人员正常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监所安全文明和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戒毒人员能够安心戒毒,构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机关日常用电服务戒毒人员人次(评价目标值:>=400人次,业绩值:400人次);

服务戒毒人员日常福利(食品、用品等)安全度(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服务戒毒人员日常福利(食品、用品等)安全度(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资金支付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91.4%);

维护社会稳定(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戒毒人员工作家属群众满意度(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项目4:警犬基地保障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96.4。预算金额为60万元,实际支付38.11万,执行率63.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了我市警犬作业能力,培养了我市警犬技术专业人才,为刑侦、治安、维稳、处突、安保等工作做好了主力保障。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升了我市警犬作业能力,培养了我市警犬技术专业人才,为刑侦、治安、维稳、处突、安保等工作做好了主力保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警犬基地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批次(评价目标值:>=5,业绩值:5人);

办公用品购置合格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项目完成及时性(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促进经济发展力度(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支出安全保卫等工作(评价目标值:=10,业绩值:10);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评价目标值:>=90%,业绩值:9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五)项目5:三畏园看护人员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100。预算金额为720万元,实际支付720万,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费项目,保障留置陪护队员日常经费、工资等支出,确保留置陪护工作顺利开展。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资金测算准确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警犬基地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批次(评价目标值:>=5,业绩值:5人);

留置陪护人员工资涉及预计人次(评价目标值:>=100人次,业绩值:112人次)

留置陪护工作开展合格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留置陪护工作开展及时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留置陪护工作社会认知度(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保障全市留置工作安全开展(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留置陪护工作社会认知度(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留置陪护工作社会响应情况(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留置陪护对象家属对工作服务满意度(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六)项目6:特警公务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保障特警队员日常公务支出,为反恐处突等特警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预算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支出3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保障特警队员日常公务支出,为反恐处突等特警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设备维修维护次数(评价目标值:>=5,业绩值:6);

水、电、暖正常使用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资金到位及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提升部门责任意识(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服务对象满意率(评价目标值:>=90%,业绩值:9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七)项目7:2023年公安出入境业务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保障出入境管理局业务,为出入境管理工作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自评得分91.58分,预算资金12万元,实际到位支出1.9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保障出入境管理局业务,为出入境管理工作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保障专项工作数量(评价目标值:>=3,业绩值:3);

专项重点工作完成合格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资金到位及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增进社会稳定,提升安全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服务对象满意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八)项目8:2023年公安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为各项公安工作业务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预算资金587万元,实际到位支出587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为各项公安工作业务提供资金保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支持重点工作数(评价目标值:>=10,业绩值:10);

工作完成合格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工作完成及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增进社会稳定,提升安全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服务对象满意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九)项目9:2023年教育转化及案件侦破省级以奖代补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为各项公安工作业务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预算资金7万元,实际到位支出7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为各项公安工作业务提供资金保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以奖代补”补助案件类别(评价目标值:=8,业绩值:8);

侦破案件合格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100%);

工作完成及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保障人民财产安全(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保障社会政治安全及稳定(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办案民警满意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十)项目10:2023年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为各项公安工作业务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自评得分95分,预算资金20万元,实际到位支出1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为各项公安工作业务提供资金保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支持重点工作数(评价目标值:>=10,业绩值:10);

工作完成合格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工作完成及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服务对象满意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十一)项目11:案件办理服务费(运转)

该项目为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本年度非税收入未到位,该项目未实施。

(十二)项目12:公安机关运转工作经费(运转)

该项目为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本年度非税收入未到位,该项目未实施。

(十三)项目13:全市公安机关从优待警保障奖励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为了更好地加强警务工作的社会责任感,提高警察民警的工作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项目自评得分95.54。全年预算数47.9万元,实际到位支出26.52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为了更好地加强警务工作的社会责任感,提高警察民警的工作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奖励人次(评价目标值:>=10,业绩值:10);

保障重点工作(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奖励金发放及时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响应从优待警,增进社会和谐(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受表彰奖励民警满意度(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该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十四)项目1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经费(特定类)

该项目为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本年度非税收入未到位,该项目未实施。

(十五)项目15:提前下达2023年度公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该项目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为各项公安工作业务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预算资金1437万元,实际到位支出1145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部门绩效评价涉及内部敏感信息,不在此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天水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度天水市公安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wps
附件【附件3:绩效自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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