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24-11-01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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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 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是承担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督导全市森警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森警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行使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等案件侦查权;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农资、环境违法犯罪及所承担的河湖警长制职责、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统计上报烟草打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信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编制文号天市委编办〔2008〕3号,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4名,事业编制3名。实编民警10人,工勤编制3人。批准内设机构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3.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5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名(调出1名、退休1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4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94万元,占93.70%;项目支出18.49万元,占6.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7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名(调出1名、退休1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名(调出1名、退休1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50万元,占3.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2万元,占9.45%;卫生健康支出10.06万元,占3.43%;农林水支出226.86万元,占77.31%;住房保障支出17.28万元,占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8.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 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9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未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未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7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2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单位非集中供热取暖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剩余部分未能支付,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车辆出勤增加,燃油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剩余部分未能支付,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车辆出勤增加,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剩余部分未能支付,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车辆出勤增加,燃油费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非集中供热取暖费支出新增。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人员1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部按计划正常实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冬季锅炉运行补助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网络通信服务费;二是无人机电池购买;三是宣传品印刷费;四是望远镜、夜视仪装备购置;五是差旅费;六是防疫消毒用品购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外出办案减少费用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督导县区和指导案件办理。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77%,项目指标完成率90%。 2.“冬季锅炉运行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天然气费用,二是锅炉用电,三是锅炉检修等费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锅炉维修费用存在不确定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保障单位供热。冬季锅炉运行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99%,项目指标完成率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冬季锅炉运行补助项目指标全部完成,评价均达到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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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4: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5: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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