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1-16    阅读:  
 索 引 号  gaj/2023-00003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01-16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3-01-16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gaj/2023-00003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01-16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3-01-16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是承担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督导全市森警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森警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行使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等案件侦查权。

二、机构设置

机构编制文号天市编办(2008)3号,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4名,事业编制3名。实编民警13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职工2人。批准内设机构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258.99万元,比2022年万元减少9.41万元,减少3.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99万元,比2022年268.4万元减少9.4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调离1人,退休1人。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收入预算258.99万元,比2022年万元减少9.41万元,减少3.51%。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5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28万元,公用经费32.7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41万元,减少3.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离1人,退休1人。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 万元,下降5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办公费、物业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3年项目支出7万元,冬季锅炉运行补助7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9.6万元。

3、农林水支出212.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2年增减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1.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4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1人,退休1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流动资产总计0万元,占0%;固定资产净值9.6万元,占100%;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属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专项业务费项目。冬季锅炉运行补助主要为运转类经费,用于单位冬季取暖锅炉燃气费、维修费、电费等。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x

     2.2023年冬季锅炉运行补助绩效目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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