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 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22-10-21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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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说明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第一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隶属天水市公安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全面排查、跟踪督办,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系统整治、综合治理。道路隐患排查方面,共排查治理隐患路段33处,期间完成了公安部暗访通报的3方面9项安全隐患问题的专项整改任务。企业隐患方面,排查出中型风险客运企业1个、低风险客运企业18个、微风险客运企业14个。针对以上风险,各县区公安交管部门与这些风险企业、实际车主、法人代表逐一见面,通报情况,进一步压靠责任,全力消除隐患,隐患整改率达到100%。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方面,对全市573辆“两客一危”车辆、6745辆重型货车、22辆营转非客车、7489辆农村面包车进行重点监管,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100%;AB类驾驶证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均达到99%以上;共淘汰报废老旧机动车10083辆,同时兼顾好辖区内的156辆旅游大客车、30辆危化品运输车、386辆大型公路客车以及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隐患排查整治,交通事故预防源头防线全方位筑牢。 2、严格执法、严密管控,大力整治道路通行环境。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减量控大”“一表考”等目标任务,共组织开展了44项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警力,重拳出击,不断加大对“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农用车辆查处力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期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乡镇集市、城郊结合部、辖区国省道等科学布警布防,集中查处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非法飙车、非法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氛围,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9.1万余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1余万起,吊销驾驶证547人,暂扣驾驶证1524人,记满12分9916人,行政拘留483人,刑事拘留421人,因交通肇事追究刑事责任98人,路面主阵地更加坚实稳固。 3、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夯实农村道路安全基础。积极推广农村“路长制”,推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深入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全覆盖,推动安装使用手机APP,农村地区机动车录入率达100%以上,驾驶人录入率达94%以上。常态化开展农村交通违法治理行动,查处农村地区交通违法13.4万余起。清理整顿乡镇重点路段“马路市场”“占道摆摊”等安全隐患4处,对2020年武山“6.4”、麦积“8.15”较大事故隐患路段开展“回头看”,安装波形防护栏1600米,加装4块减速带及2块警示标志牌。在麦积区“1.06”事故G310国道安装4组爆闪灯和语音提示、视频监控系统,投入191.6万元对G310国道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治理。建成警保合作一类劝导站12个、二类劝导站76个,聘用劝导员967名,其中警保合作劝导员104名,自然村硬化道路405条760公里,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60条340公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逐步夯实。 4、提质增效、疏堵保畅,做精做细城市道路管理。大力推动“智慧交管”建设,启动了指挥中心建设,持续完善信息中心、指挥中心、监管中心功能和前端感知设备,以加密补盲措施加大道路科技设施投入,织密道路安全防控网,延伸管理服务触角,补齐事故预防短板。将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和“一难两乱”治理结合起来,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开展调研,精准对症施策,新增配建设施16处、停车泊位3845个,增设路外停车泊位1621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3447个,处罚违停车辆23.4万余起,拖移“僵尸车”150余辆,整改“罩衣车”230余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深化文明畅通提升行动,优化城市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畅通道路“微循环”,分解主干道交通压力,切实改善交通节点,让市民交通出行更加便捷。对主城区全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安装信号灯8处,相控阵视频雷达10组,标志牌150余块,道路中心隔离护栏19000余米,智能化升级改造信号灯50个,渠划改造道路9条,有效提升城区的通行能力。同时,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严惩渣土车超速超载、遮挡污损号牌、扬尘污染,严查机动车闯红灯、公交车出租车随意停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和“飙车”、假牌假证等违法犯罪。持续深化礼让斑马线交通秩序治理,开展“车让人、人快走”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教育警告和纠正非机动车驾驶人5万余人次,查处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2.7万余人次,全力营造文明畅通、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5、放管结合、做优服务,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抓好已出台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做优做细服务站、提升“便捷办”能力;织密织实服务点、提升“就近办”能力;建强建实网办中心、提升“网上办”能力;全面落实“一门办、一窗办、一证办”,强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民生服务渠道,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我市启动了车管所建设项目,全年办理各类业务22.9万余笔。在市区10个路段开辟道路单侧夜间停车位,允许车辆在19时至次日7时在道路单侧停车,在5条餐饮集中路段推行30分钟临时停车措施,有效缓解了群众夜间停车难和临时停车就餐难问题。实行公安交管“柔性执法”,优先放行保障重点民生和建设的运输车辆。一线执勤民警特别是交警快骑队秉持文明、平和、理性执法观念,大力开展爱民暖民服务行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困难,树立了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6、深度宣传、警示曝光,凝聚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持续推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引导各级媒体主动发声,广大媒体朋友随警作战,多频次、多视角宣传报道交通安全工作,组织路面执勤执法宣传、重点部位宣传、专题宣传、微信微博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和媒体曝光,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和高度认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义务监督员深入一线走访调研,全方位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改善交通环境、预防交通事故建言献策;组织1.2万余名驾校学员和社会各界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农村“两站两员”认真履职,在重点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倒逼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575条,建设交通安全宣传阵地582处,开展“七进宣传”2084场次,各类主题宣传1036场次。 7、全警动员、众志成城,全时全域防控阻击疫情。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遵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树立信心决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昼夜奋战,全力攻坚,积极应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交通管理工作, 为全市人民筑起了一道疫情防控的安全屏障。期间,全体交警昼夜奋战,全力攻坚,启动联合检查点56个,设置固定检查点49个,发放红色《临时通行证》2500余张,检查车辆16.2万余辆,排查27万余人,劝返车辆24万余台、35万余人,保障支援物资17批次,医务支援队10批次、护送出院病人130余人、务工人员1390余名,为23921台运输生产生活、应急物资车辆提供便利。 8、政治建警、整治顽疾,做严做活队伍管理工作。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共组织机关民警开展集中学习45次、交流研讨6次、讲专题党课28场次,警示教育大会8场次,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6次。另外,做精做细日常工作,强化素质练兵,开展送教上门活动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场次参训人员1100余人,慰问工会会员339人,走访困难党员、患重大疾病民警、特困人员、基层交警大队48次。一年来,全市交警部门立功受奖人员57人,为88名民警解决了职级待遇,其中34人为四级高级警长。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隶属于天水市公安局,为正县级单位,内设22个机构,其中有15个科室、7个直属队。 第二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228.01万元,支出总计7,228.01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40.11万元,增长 4.94%,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民警工资正常晋升、调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等情况所致。 (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6,450.43 万元,系我单位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5.19万元,增长2.63%。 2.其他收入505.96万元,系秦州区财政局拨付城区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款500万元,个人缴纳工会会费5.96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197.40万元,增长63.97%。主要原因是收到交通组织优化项目款比2020年增加200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271.62万元,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支付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0年度减少22.48 万元,下降 7.64%,造成差异的原因为未完成支付的抚恤金21.26万元,收回借款1.22万元,2020年已全部支出。 (二)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5,801.13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工资、单位办公经费等支出。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72.66万元,增长 4.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警工资正常晋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4.24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8.58万元,增长38.3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调离、退休民警职业年金记实,造成当年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76.3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支出166.34万元,秦州区、麦积区城区交通信号灯电费支出10.00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3.66万元,下降 41.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区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尾款已支付完成,造成当年支出减幅较大。 5.住房保障支出262.1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6.37万元,增长 21.49%,主要原因是民警工资正常晋升缴费基数变大,造成支出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293.54万元,以前年度的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92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城区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未到质保期限,暂未支付质保金,形成结转资金增长。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说明 2021年度全年收入6,956.40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362.60万元,增长5.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0.43万元,占92.73%;其他收入505.96万元,占7.27%。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1年度全年支出6,934.48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8.20万元,增长4.81%。其中,基本支出5,907.12万元,占 85.18%;项目支出1,027.35万元,占14.82%。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7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41%。 (一)基本支出5,89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6%。 1.公共安全支出4,93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5%,包括:行政运行4,03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民警工资正常晋升等。执法办案852.4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为单位机构运行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将预算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调至执法办案功能科目划拨资金。其他公安支出5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由上级单位编制,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74%。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0%,主要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4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相关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警人员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离和退休民警职业年金记实。 (2)抚恤46.67万元,均为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去世民警的抚恤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1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4%。 (1)公共卫生19.79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5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2%,主要用于单位民警医疗保险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警人员变动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4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民警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6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 住房改革支出26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25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主要用于单位民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警人员变动导致。购房补贴9.49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民警购房补贴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退休民警人员申请追加预算。 (二)项目支出38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56%。 公共安全支出38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全部为执法办案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不到位,导致预算执行率低。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6%。 (一)人员经费4,6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警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大、退休人员变动等。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79.4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警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性津补贴、死亡抚恤金未纳入当年预算,在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预算。 (二)公用经费1,27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将其他交通费计入人员经费中,决算中将其他交通费计入公用经费;非税收入项目预算中包含了部分公用经费预算。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将其他交通费计入人员经费中,决算中将其他交通费计入公用经费;非税收入项目预算中包含了部分公用经费预算。资本性支出208.3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非税收入项目预算中包含了资本性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 2021年底,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292.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1.99万元,2021年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4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81万元,决算数292.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0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205万元,决算数151.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6万元,决算数140.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4.65%。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承担两区五县交通管理工作,点多线长,动态巡逻监控任务繁重,执勤车辆使用频率高,油耗大;二是承担特勤、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大增;三是警用车辆老化严重,维修保养成本高;四是新成立一个高速公路大队,购置10辆执法执勤车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6.34万元,本年支出176.34万元,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支出166.34万元和城市公共设施10万元。 (一)基本支出1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追加预算,全部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用于麦积区、秦州区两区城区信号灯电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166.3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追加预算,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城市建设支出,用于城区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尾款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9.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8万元,增长12.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增加一个直属大队,增加行政开支。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0.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5辆。其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6.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个,当年财政拨款26.40万元,全年支出26.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支队天翼对讲机通讯费及机动车监管中心网络费用项目结果为“优”,项目自评得分99.99分。 3.以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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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位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1年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021年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绩效自评附件.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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