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22-10-2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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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是承担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督导全市森警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森警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行使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等案件侦查权。 二、机构设置 机构编制文号天市编办(2008)3号,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4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数16人。批准内设机构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95.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3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较去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39万元,占99.55%;年初结转结余收入1.33万元,占0.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5万元,占94.9%;项目支出15.08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7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3元,下降2.74%。上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较去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费支出,占2.54%。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72万元,占8.2%。 2.卫生健康支出1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8.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8万元占3.68%。 3.农林水支出238.01万元,主要用于人行政运行230.44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57万元,占80.48%。 4.住房保障支出15.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占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万元,减少了0.57%。 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59万元、津贴补贴91.87万元、奖金5.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1万元、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障缴费2.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3万元、退休费0.72万元、奖励金32.01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8.83万元,较上年减少0.8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19万元、电费4.02万元、差旅费4.52万元、维(修)护费0.55万元、专用材料费0.4万元、工会经费0.75万元、福利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2.69万元,完成年初超出预算25.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加油增加、车辆老旧维修保养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69万元,较上年增加0.79万元,增加4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变动原因为车辆加油增加、车辆老旧维修保养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25.65%。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6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89万元,采购印刷和出版服务1.875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7%。此项目为森林公安工作经费,森林公安工作经费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管理程序合规,管理工作过程和结果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政法维稳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自评结果为“优”。政法维稳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调整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57万元,预算执行率75.7%,满分2分,得分1.5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总分值40分,得分33分,得分率82.5%。二是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3个二级指标。总分值21分,得分19.5分,得分率92.86%。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该指标分值合计7分,自评得分6.5分,得分率为92.8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资金分配及支出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委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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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自评报告.docx】 附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绩效自评附件.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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