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22-01-21 阅读: | ||||||||||||||||||||||||||||||||||||||||||||||||||
|
||||||||||||||||||||||||||||||||||||||||||||||||||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为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指导各区县森林大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区县森林大队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行使侦查权,直接参与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等重大案件,协调和处置林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 二、机构设置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下设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实编民警13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1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268.4万元,比2021年万元增加25.04万元,增加10.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4万元,比2021年243.36万元增加25.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等增加14万元,森林公安工作经费增加7万元,医疗保险增加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2万元。 (二)全年支出 22022年支出预算268.4万元,比2021年万元增加25.04万元,增加10.29%。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6万元,公用经费20.8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04万元,上升7.73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 万元,上升70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取暖费用、物业费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项目支出17万元,其中:森林公安工作经费项目17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9万元。 3、农林水支出22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1.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0.06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7.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11.8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人员的差旅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9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89元,政府采购社会购买服务预算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流动资产总计0万元,占0%;固定资产净值12.67万元,占100%;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属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专项业务费项目。森林公安工作经费主要为运转类经费,用于补充单位办公、办案人员差旅费、取暖锅炉燃气费、维修费、物业费、宣传印刷费、会议培训等。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
||||||||||||||||||||||||||||||||||||||||||||||||||
|
附件【2022年森林公安工作经费绩效目标.xlsx】 附件【2022年森林分局人员类绩效目标.xlsx】 附件【2022年森林分局运转类公用经费绩效目标.xlsx】 附件【2022年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预算公开表.xls】 |
||||||||||||||||||||||||||||||||||||||||||||||||||
| 【关闭窗口】 | ||||||||||||||||||||||||||||||||||||||||||||||||||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