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本级)
2021-09-29    阅读:  
 索 引 号  13915369G/2021-05522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1-09-29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1-09-29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3915369G/2021-05522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1-09-29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1-09-29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况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11、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12、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心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安局共设内设机构30个,其中,副县级内设机构有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治安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等16个(其中下设二级内设机构43个,均为正科级),科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审计科、行政审批改革科、科技信息科等14个。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正县级单位,隶属于市公安局,由支队本级(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督查科、计划财务科、交通秩序科、交通事故对策科、宣传科、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督大队、城市交通指挥中心、科技通讯科、法制科、交通设施工程大队、特勤大队等15个正科级单位)和机动大队、卦台山大队、高速公路平南大队、甘泉高速公路大队、玉泉高速公路大队、新兴高速公路大队等6个下属正科级大队。决算汇总数据包含交通警察支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3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92万元,减少5.6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市本级新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资金300万元,二是交警支队在职人员实行警员序列套改以及职级正常晋升增加;三是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化系统维护支付额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1761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增加2395.73万元,增加15.1%。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7196.24万元,为财政补助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7%,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2070.58万元,增加12.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96.24万元,比上年增加2270.58万元,增长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2020年增加特警基地建设项目322万元、警务辅助人员经费500万元、警犬基地附属项目建设230万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300万元等,财政拨款数额增加;二是交警支队在职人员实行警员序列套改以及职级正常晋升增加;三是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化系统维护支付额度增加;四是交警支队天水市城区关键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建设经费减少等。

2、本单位未涉及到上级补助收入。

3、本单位未涉及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420.5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84%。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5万元,增加24.9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代管户资金收入省厅拨入业务费增加。二是交警支队秦州区和麦积区财政局拨来重点工程项目--天水市城区关键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建设经费。

5、本单位未涉及到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712.2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减少1544.81万元,下降55.89%,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支出进度加大,余额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计为17818.8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052.4万元,增加6.98%。其中:

基本支出15696.18万元,占88.5%,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1916.82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一是本级是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支出1065万元;二是交警支队在职人员实行警员序列套改以及职级正常晋升增加;三是交警支队加快科技信息化系统维护支付进度。

项目支出2122.66万元,占11.5%,较2019 年度决算数减少864.41万元,减少29.5%,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警犬基地建设项目未验收、智慧公安项目财政未安排资金、警犬基地附属项目前期阶段未形成支出。二是交警支队减少了天水市城区关键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00.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7.77万元,增长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86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8.04万元,增加9.8%;完成年初预算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预算外人员经费;二是增加扫黑、特警基地等项目预算外资金。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5086.41万元,占89.9%,主要用于我局办案等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打击犯罪、人员工资、办公经费以及办公和公安专用设备采购等职能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度局办案等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业务量逐年上涨趋势依然存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5万元,占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是由财政直接划拨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347.8万元,占2.17%,用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成年初预算100.89%。

4、住房保障支出467.06万元,占2.42%,,用于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完成年初预算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我部门本年度申请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40.4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850.92万元,较上年增加2707.58万元,增加33.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务级别工资正常晋升;二是我局新增招录辅警及留置陪护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82.88万元、津贴补贴1612.9万元、奖金203.14万元、伙食补助费125.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5.54万元、职业年金2.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6.84万元、住房公积金452.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5.25万元、离休费1.02万元、退休费104.92万元、抚恤金121.91万元、生活补助84.91万元、救济费11万元、医疗费32万元、奖励金1187.52万元等。

2、公用经费4489.56万元,较上年减少837.7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3.52万元、印刷费74.7万元、手续费6.96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189.35万元、邮电费50.75万元、取暖费98.27万元、物业管理费21.25万元、差旅费456.14万元、维修(护)费194.76万元、租赁费105. 8万元、会议费32.93万元、培训费62.14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专用材料费494.9万元、被装购置费34万元、劳务费128.31元、委托业务费117.45万元、工会经费70.9万元、福利费7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5.3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92.1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6.6万元,决算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2%,市本级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付管理制度》执行单位三公经费日常开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交警支队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承担全市高速公路278.3公里、羲皇大道、天巉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以及县区交管业务工作指导,点多线长,动态巡逻监控任务繁重,执勤车辆使用频率高,油耗较大;二是2020年以来疫情防控、特勤、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大增;三是警用车辆老化严重,大多使用年限十年以上,维修保养成本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时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193万元,较上年减少63.57万元,下降26.42%,下降的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车改革制度运行良好,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章制度,提倡统筹管理,尽量拼车坐满,近程绿色出行。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34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我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制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接待人次35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取暖费、维修维护费、“三公经费”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7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4.6万元。其中,我单位隶属交警支队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199.0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3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隶属交警支队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各300万元,比上年相比各减少200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天水市城区关键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项目市级财政预算建设经费。

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度本部门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728.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管理指标中资金到位及时、执行符合规定、管理制度健全;履职效果指标完成率较好;能力建设指标中组织建设规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完备、信息化建设完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分别为:线路租费、警犬伙食费、禁毒专项、公益性岗位工资、全市公安民警奖励费、民警体检费、协警公务费、反恐防暴伙食补助、机场分局工作经费、戒毒所戒毒人员给养费、特别办案费、反恐经费、留置陪护人员经费、警犬基地工作经费、特警基地建设项目增建部分工程款、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反电信诈骗项目、警犬基地建设项目、警犬基地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市交警支队疫情期间执勤防护装备购置资金项目、支队天翼对讲机通讯费及机动车监管中心网络费用项目、天水市城区关键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支队执法办案支出项目、玉泉大队执法办案支出项目、机动大队执法办案支出项目、卦台山大队执法办案支出项目、新兴大队执法办案支出项目、平南大队执法办案支出项目、甘泉大队执法办案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天水市公安局(本级)决算公开.XLS

附件2:天水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绩效自评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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