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0-02-20    阅读:  
 索 引 号  gaj/2023-00005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0-02-2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1-04-19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gaj/2023-00005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0-02-20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1-04-19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况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心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安局内设30个内设机构,其中1个正处,17个副处,12个正科。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0年收入预算7589.23万元,比2019年8294.73万元减少705.5万元,减少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5.93 万元,比2019年6487.84万元增加1018.0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经费及就业支出增长以及2020年我局将新招入辅警工资,警犬基地附属工程建设经费,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前期)等列入财政预算项目,使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83.27万元,比2019年减少1723.6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合理运用资金,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0年支出预算7589.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01.39万元,增长16.98%。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5020.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8.04万元,公用经费742.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2.7万元,增长6.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2568.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08.22万元,下降28.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中包含结转下年资金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下年资金1714.41万元,而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83.27万元较去年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2568.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544.5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92.8万元,执法办案项目120万元,其他公安类项目1662.3万元,强制隔离戒毒项目148.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16.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3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6449.5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90.2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42.8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未涉及非税业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4.3万元,比2019年减少1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本单位均未涉及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压缩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培训费

培训费19.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1.3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量较上年小幅增长。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涉及会议费业务。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416.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417.0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局机关办公费及办案业务差旅费较上年增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091.82万元,为货物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年初固定资产金额为13659.1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为412.63万元,专用设备为7568.83万元,通用设备为5304.8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为346.16万元。(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天水市公安局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的项目2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5.3万元。其中20个绩效项目为:线路租费、警犬伙食费、禁毒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全市公安民警奖励费、民警体检费、协警公务费、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补助费、机场分局工作经费、反恐经费、特别办案业务费、戒毒所戒毒人员给养费、留置陪护经费、市公安局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警犬基地附属工程建设经费、警犬基地建设、警犬基地工作经费、市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前期)、特警基地建设项目增建部分工程款。

1.天水市公安局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财政专项清单项目,预算金额为1047.4万元。天水市“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建立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平台,将整合市、区县的警务数据,整合公安内部、外部数据,整合公安视频数据,旨在成为天水市公安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数据共享平台,为多项业务应用提供综合性数据支撑,满足公安日常侦察实战的需要。建立视频实战平台,充分利用公安视频专网的视频数据、网络带宽和计算资源,为公安实战提供数据支持;按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建设天水“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天水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以确保公共安全。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整合、信息共享、统一标准、安全可靠”的建设原则,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安全为保障,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建设天水“智慧公安”信息化项目。全面解决天水市公安 基础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天水市社会面管控及维稳处突能力和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天水市公共安全应用一体化调用和共享,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安信息化在“智慧天水”、“平安天水”建设中的整体效能,构建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公安信息化应用格局,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

2.警犬基地附属工程建设经费,为财政专项清单项目,预算金额为230万元。1.建设地点:位于秦州区皂郊镇周集寨村,北面靠坡地,西侧为秦州区看守所,东侧为天水市军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周围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安静,不易扰民;2.功能定位:警犬基地是饲养、训练警犬的场所,本项目是市级警犬基地,包括犬舍7栋、警犬气味鉴别技术训练用房、警犬疾病防治用房、员工住宿用房、食堂及附属用房;3.建设规模和内容:总用地面积11754㎡,总建筑面积3121.21㎡,建筑密度19.3%,容积率0.27,绿地率30%;4.土地性质:本项目建设用地为划拨土地;5.项目投资: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

3.天水市公安局警犬基地项目,为财政专项清单项目,预算金额为248万元。警犬技术工作是刑事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手段,在维稳处突、侦查破案、缉毒追踪、搜爆安检、治安巡逻等诸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是现有警犬大队办公用房及犬舍、训练场地和警犬技术用房严重短缺且年久失修,训练设施简陋,不能满足我是警犬技术工作需要,特此申请该项经费满足我市公安警犬队业务需求。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快建设警犬基地项目步伐,项目单位成立天水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警犬基地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主管刑侦工作和装备保障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资金安排、材料的选购、方案的确认及施工过程中大量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4.警犬基地工作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2019年,天水市公安局警犬大队迁入新址,因基地地理位置偏僻,且工作人员及警犬生活条件较为艰苦,为保障新基地的正常运转,于2019年8月提出2020年预算申请。1.水费:每天用水约50方,费用200元,一年预计72000元;2.电费:春夏秋三季预计每月约500元,冬季用电量较大每月3000元,一年预计13500元;3.卫生费:生活垃圾费每月400元,化粪池卫生处理费每月500元,一年预计10800元。设立的必要性:为保障警犬技术工作人员及警犬在维稳、处突、安保、刑侦破案中积极发挥作用,必须申请经费保障。

5.市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500万元。为缓解我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进一步提高警务工作效能,根据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天政办发〔2019〕63号)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于2019年9月启动招录辅警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特警(辅警)。按照《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天公发〔2019〕160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需保障120人新招录辅警队伍的工资(2019年11月、12月试用期工资和每年1-12月工资)、社保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日常办公、差旅等费用。    

6.协警公务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协警公务费是指在协警从事一般由在编民警带领下从事一般警务工作所需要的公务经费。为了能够全面完成协警警务任务,先申请该项协警公务费经费。2019年全年对该项预算经费及时支出,根据协警警务需要购置出勤出警所需建议器械,按协警出勤单个次数差旅费进行报账,根据全年协警出警大型活动按需购置矿泉水等物资。通过申请此项协警公务费经费项目,预计2019年起协警各项警务保障工作顺利完成,在在编民警的带领管理下有序有效的完成协警各项警务辅助工作。在该项经费的保障下,协警队伍的建设得到稳固加强,为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协警的执勤工作方便了群众的出行,为群众带来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更为牢固的警力形象。

7.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补助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109.5万元。公安特警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个警种,而反恐防暴警察在此警种的范围之内。公安反恐防暴警察是指专门压制暴动,维稳公共活动秩序和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队。公安防暴特警支队在公安队伍维稳社会安定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心照顾每一位公安防暴特警人员显得至关重要,对于反恐防暴特警人员的日常伙食也要达到充分的质量保证,现申请该项经费作为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补助费。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补助是指反恐防暴特警支队食堂后厨以及日常工作加班时的一般速食购置费用,在确保全面高效完成警务任务的同时,确保特警人员的营养伙食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特警人员伙食参照标准。主要包括支队食堂后厨所需要的各种食材,器具等,比如米面油,肉蛋奶及各种蔬菜等。在平时的加班维稳亦是出警巡逻维护治安所需的一般速食品,比如方便面,火腿及矿泉水等。该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为:(1)确保按照公安部特警队伍人员饮食标准严格执行,保质保量完成特警人员的伙食工作,百分百保证食材的选购卫生健康安全保险,确保每一位特警人员的身体健康。(2)在照顾好每一位特警饮食条件下,充分发挥每一位特警在警务工作中为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做出的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从而使特警岗位得到公众的认可与支持。(3)通过照顾好每一位特警的饮食,让每一位特警在警务工作中冲锋发挥其职能作用,能更好帮助群众解决群众需要的苦难,达到百分之百的群众满意度。

8.反恐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恐怖主义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恐怖法》积极履行反恐怖工作职责,加强反恐怖斗争组织,协调,指导,推动等功能,建立宣传,培训,情报,防范,打击等机制特申请此项目经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恐怖主义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反恐怖工作职责,加强反恐怖斗争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功能,建立宣传、培训、情报、防范、打击等机制,特申请此项目经费。在该项经费的保障下,2019年以恐怖暴力案件、事件“三不发生”为总目标,为反恐警务工作打下维稳基础。

9.线路租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92.8万元。公安网、视频专网省到市、市到县的线路租费,市局机关、驻外单位及市局建设的57路视频监控的线路租费。根据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业务办理的需要必须有专项经费保障。项目实施目标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线路租费。通过该项目实施后能确保按照财政的要求和我局单位的需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支付相关线路租费的基础上,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各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各类系统、平台正常运行,为公安业务保驾护航。做好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业务办理的网络支撑,从而在群众心中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做好全市公安机关各类通信网络的保障工作,为侦查破案、反恐维稳、治安管理、业务办理做好基础网络支撑。

10.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前期),为财政专项清单,预算金额为300万元。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指南》(公治安〔2019〕963号),切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强警和公安大数据建设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通过“一平台九系统”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建设步伐,项目单位成立天水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分管治安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1.严格按照程序管理;2.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年度计划组织施工;3.严格施工管理和工程验收;4.实行建设管理分工负责制,明确范围、任务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在现有系统平台资源和前端感知设备基础上,建设完善基础采集设备和相关装备,建成“一平台九系统”。实现整合汇聚信息资源、并实时上传至省公安厅、公安部,对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实现精准治理、精准服务、精准打击的社会效果。    

11.禁毒专项,为财政专项清单,预算金额为100万元。根据《禁毒法》和国家禁毒委有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开展全市禁毒宣传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禁种铲毒工作、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建设市级禁毒教育基地,奖励打击毒品犯罪有功人员和积极举报人员,培训禁毒专干和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力量,购买毒品检测器材和其它专用装备。按照市委常委会纪要精神“加大禁毒工作经费投入”,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年终禁毒工作考核的硬性指标之一,特申请此项目经费。为了做好全国和省“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党代会、敦煌文博会、伏羲文化旅游节等重要节会活动等重点时期的禁毒宣传和管控工作,市禁毒办提前进行专题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机制,加大“8.31”网格化管理工作力度,实行周排查、月通报制度,对在京、在沪、在琼涉毒人员进行稳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严防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甚至发生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特别是十九大安保期间对脱失吸毒人员进行管控工作,靠实事前排查、人员稳控、督促检查、值班值守等环节责任。二是深入贯彻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利用“虎门销烟纪念日”、“6.26”、“12.1”、“1.10”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毒品教育预防工作,分3期培训全市禁毒师资力量504人。三是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林区、林缘区、田间地头开展毒品种植物排摸巡查工作,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装备保障。为此产生大量的宣传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费等相关费用。项目预计实现总目标以及年度绩效目标为: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吸毒人员社会面管控和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努力开创全市禁毒工作新局面。加强吸毒人员社会面管控和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全民参与的禁毒工作新格局。

12.戒毒人员给养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148.8万元。根据事权划分和现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管理体制,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给养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保障被监管人员正常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项目需要实现的绩效目标为:保障监所被监管人员正常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监所安全文明和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戒毒人员能够安心戒毒,构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3.特别办案业务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公安特别业务费是公安机关使用特殊手段,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消耗的经费,包括特别办案费和侦察技术装备费。公安特费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机密性和特殊性,应当单独设立银行保密账户,账表凭证单独装订,专人保管。国保部门特费主要用于秘密力量建设,社会基础调查,情报信息搜集,重点对象和阵地控制等基础性工作。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年度总目标为:国保部门的秘密力量是开展隐蔽斗争的“杀手锏”,是隐蔽斗争的核心和灵魂,形成以特情为主、职业特情为辅,对境内外重要涉藏、涉疆、宗教等领域为目标开展工作,服务市内斗争的情报侦察网络;形成以职业特情为主、特情为辅, 对市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骨干成员和现实危害突出所骨干分子开展工作的侦察控制网络;形成以信息员、联络员为主,特情为辅,对重点场所、单位、区域及纳入工作视线的一般重点人员开展工作的基础防范网络“建立三支队伍、形成三个网络”,以适应当前力量建设工作需要。最后,通过经费的支撑,充分发挥秘密力量队伍建设获取高质量,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培养一批“高”“精”“尖”的秘密力量队伍。

14.民警体检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31.5万元。为规范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障水平,预防和减少公安民警伤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民警身心健康,科学决策,科学设置任务指标,合理配置警力资源,不断创新和完善警务运行机制,坚决防止指挥决策失误等亦是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民警伤亡等,加固公安队伍的稳定性,使得公安队伍中发展顺畅不受到个人健康问题的影响,对民警人员每年有序组织体检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公安工作体系繁重而公安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致使民警在恪尽职守的前提下加班工作,不能进行按时的轮休安排,无法做到劳逸结合,所以对于民警人员按年组织人员有序体检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体检第一时间掌握每一位民警干部的健康情况,照顾好每一位民警的健康状况。通过民警体检项目,健全民警定期体检制度,为民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通过系统对民警健康信息的分析,对民警健康实施网上动态监护,及时掌握民警的健康状况。

15.全市公安民警奖励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31万元。对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在侦查办案、日常工作、节会安保、突发性案事件等公安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主要是根据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决定的。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奖励经费必须有专项经费保障。市公安局2019年全年按计划上报表彰奖励民警项目,对于需要表彰的民警先有各自分管部门开会选举,再上报给主管领导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并将意见交予政治部,由政治部督促下属部门教育训练科进行该项目的负责。将予以表彰的优秀民警予以造册登记后申报。项目完成后确保对在全市公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放奖金。对在公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的工作热情,树立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榜样,为维护全市社会安定作出更大贡献做好准备。

16.留置陪护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193.2万元。随着全省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各级监委全面履行职责,留置任务逐渐增多,采取临时抽调人员进行陪护的办法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按照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关于“在市州组建由公安辅警组成的成建制的专业陪护队伍以确保留置安全和有关审查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的要求,现申请该项留置陪护队伍所需经费。项目完成后确保对全市公安队伍中留置陪护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班长津贴办公、差旅费用、装备等费用能够及时发放,确保留置陪护人员工作顺利。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配合市纪委监委顺利完成留置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实现我市留置陪护队伍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升留置陪护队伍工作水平。

17.警犬伙食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37.8万元。天水市公安局警犬大队在侦查破案,搜毒搜爆,维稳处突,治安巡防,抓捕逃犯以及安全保卫等各项公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项目完成后确保警犬的正常饲养和疾病防治,保证警犬顺利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通过该项经费的支持,在满足警犬伙食标准的大前提下,保证警犬体格健康,确保在追踪、鉴别、搜毒、搜爆、搜捕、血迹搜索、治安巡逻、卡口盘查等多领域以及重大节会的安保中能充分发挥警犬特殊的技术支撑作用。在社会性重大案件中警犬能为警务工作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为打击社会犯罪贡献力量。警犬队伍的建设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警务形象,充分体现了警务队伍建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充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

18.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68.3万元。市公安局为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缓解市公安局警力不足,进一步提高警务力量,现面向社会招录文职辅警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属于我局与市人社局合作面向社会招录的编外人员,由我局组织人员面向社会对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公开进行招录,招录后由市人力资源公司与招录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我局将招录人员通过各自需要及局各部门岗位需要进行合理岗位分配,由各部门领导负责日常工作管理。现需发放招录上述文职辅警人员工资。市公安局2019年全年按月进行工资审核上报以及发放,每月月初准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等审批所需材料并进行报送,每月十号由我局政治部根据人员考勤情况出具该月市局公益性人员工资发放名册,由我局财务科根据人员工资发放名册制作人员工资发放表。最后与每月十五号根据人员工资发放表向我局公益性岗位在职人员发放工资。通过该项目实施后能确保按照财政的要求和我局单位的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我局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全年工资合理发放下能促进用人管理制度的健全, 公益性人员能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特警辅警人员能够坚守岗位,服务群众,辅助执勤民警完善警务工作,为社会交通治安安全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为社会群众展现公安队伍的风采,从而在群众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19.民航分局工作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5万元。随着天水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场人流量持续增加,旅客人员复杂,情况多变,因此机场分局的出警、巡逻次数、宣传力度等都有所增加。市财政局每年预算拨款伍万元经费用于分局的正常开支。项目完成后确保机场分局全年工作正常运行,维护机场周边治安环境稳定、保障空防安全、服务旅客等工作顺利开展。通过该项经费的拨款使用,能够实现保障天水机场平安有序稳定发展的目标,能产生保障航班安全、旅客人身安全、快速为民办证服务、确保消防安全的社会效益,达到群众满意度100%。

20.特警基地建设项目增建部分工程款,为财政专项清单,预算金额为322万元。天水市公安局反恐防暴特警支队和警卫处营区地处秦州区王家坪,始建于1970年,迄今40余年,营区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加之受地震和13年特大暴洪灾害,造成房屋严重受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避免消除危险意外发生,有效改善我局反恐防暴特警支队和警卫处办公条件以及对于推进市公安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反恐实战保障和警卫执勤能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报请天水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反恐防暴特警支队和警卫处危房进行翻建。该工程位于羲皇大道南侧,建设场地总用地面积761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9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56.2平方米(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2956.6平方米,营房楼建筑面积249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1.6平方米。地下停车位8辆,地上停车位22辆。此项目在2018及2019已完成前二期的项目建设任务,今后的2020年我局相关项目负责人将全面监督项目2020年第三期工程建设,主要是增加的室外工程建设及相关人工机械费开支。预计将在2020年下旬建成,项目将会按时投入使用。届时特警基地项目建设总工程将全面建成,大力服务于我市的特警支队及警卫处本职工作,有效地加大队伍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天水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2020年天水市公安局绩效项目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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