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18-01-26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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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负责天水市城乡道路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由支队本级(内设政工科、纪检督查科、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息通讯科、城市智能指挥中心、交通秩序管理科、法治科、宣传科、交通事故对策科、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督大队、特勤大队、交通设施工程大队、机动车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考试中心15个正科级单位)和机动大队、卦台山大队、高速公路平南大队、甘泉高速公路大队、玉泉高速公路大队、新兴高速公路大队六个下属二级单位组成。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编制人数295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实有159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6人,实有96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8人,实有18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39人;遗属抚养人员7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政预算收入6,45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57.34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42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876.5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结转547.89万元。预算支出6,457.34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0.9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97.83万元,增加70.22%。主要原因:1.2017年3月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下划我单位三个高速大队在职民警96人,车辆22台,遗属供养人数2人;2.2017年新增调入人员4人、招考录用人员15人。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826.40万元。较2017年增加1,146.4万元,增长68.24%。主要原因是:1.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交通管理现代化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增加、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业务资金投入加大、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及改造资金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多媒体、多渠道的普及工作不断加大;2.2017年3月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下划增加三个大队,管辖区域增大,导致支出增加。 (三)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共有2项涉及非税收入,2017年计划征收3500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规费收入计划征收2300万元、罚没收入1200万元。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金额上缴财政。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本年财政拨款安排5,872.11万元,上年结转875.21万元,较2017年增加2,480.22万元,增长73.12%,主要原因是: 1.2017年3月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下划我单位三个高速大队96人,车辆22台,遗属供养2人;2.新增调入人员4人、招考录用人员15人;3.项目支出中增列现代化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业务资金投入加大;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及改造资金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多媒体、多渠道的普及工作所需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7万元,较2017年增加38.27万元,增长18.55%。 医疗保障支出131.41万元,较2017年增加47.93万元,增长57.41%。 住房保障支出190.23万元,较2017年增加70.73万元,增长59.19%。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六个下属二级单位,共81万元,机关运行费278.5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00万元,较2017年增加1万元。预计接待40批次,2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较2017年增加44万元,增长129.41 %。主要原因是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下划三个大队核定车辆台数为22台,从而车辆核定数由原来的17台,增加到39台,公务用车辆保有量为78台。 5.培训费14.54万元,较2017年增加2.15万元,增长17.35%,系供给人员增加所致。 6.会议费3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278.58万元,较2017年671.30万元减少392.72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编制模板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表,而2017年未列入,单位统计口径不一所致。 (三) 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14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4.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43.65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52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市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部门收支总表 7. 部门收入总表 8. 部门支出总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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