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03-14    阅读:  
 索 引 号  13915369G/2021-03926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7-03-14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1-04-18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3915369G/2021-03926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7-03-14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1-04-18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况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心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安局内设29个内设机构,其中17个副处,12个正科。现核定编制311名,其中行政编制277名,工勤34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天水市公安局预算收入48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7.9万元,上年结转6038万元。预算支出4867.9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天水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7.9万元,与2016年3905.6万元相比,增加962.3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45.8万元。较2016年增加137.2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1.增列戒毒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医疗设备购置经费;2.戒毒所戒毒人员给养费增加。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开支范围为本级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为91.7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30.2万元,较2016年减少38.49万元,减少29.6%。机关运行经费为655.56万元,较2016年增加234.76万元,增加55%。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助经费。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31万元。较2016年增加3.91万元。增加的原因:根据2016年实际工作情况,预计2017年我局大型活动、东西警务交流和上级督导工作增加,预计接待3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较2016年减少45.9万元,39.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制度。

5.培训费17.4万元,较2016年增加3.5万元,增长25%。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

6.会议费0元,与2016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经费为655.56万元,较2016年增加234.76万元,增加55%。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助经费。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万元。其中:禁毒专项22万元;反恐专项2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天水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天水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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