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报告 | ||||||||||||||||||||||||||||||||||||||||||||||||||||
| 2016-08-1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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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况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11.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12.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心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二)基本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内设28个内设机构,其中17个副处,11个正科。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收入决算数为8008.87089万元,支出总计5432.022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888.323525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25.6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人数38人,费用0.717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及办案用车运行费124.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天水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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