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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报告
2016-08-10    阅读:  
 索 引 号  13915369G/2021-03924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6-08-1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1-04-18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3915369G/2021-03924
发布机构: 天水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6-08-10
体裁分类: 财政信息公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1-04-18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况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11.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12.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心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二)基本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内设28个内设机构,其中17个副处,11个正科。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收入决算数为8008.87089万元,支出总计5432.022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888.323525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25.6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人数38人,费用0.717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及办案用车运行费124.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附件:2015年天水市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天水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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