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中,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组织平台的方式占到70%,是生鲜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近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数量、规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发展现代化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服务农业生产和城市消费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暴露出农残检测不完善、流通环节经营风险大、供需对接功能发挥不充分、公益属性不清晰等“四重隐患”。建议借鉴日本、美国、荷兰等发达国家经验,优化骨干市场网络,加强设施设备更新,确保常时稳定供应与应急及时调度,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价值增值平台转型,更好支撑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畅通。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四大问题”
(一)农残检测不完善,蔬菜流通全链条卫生监管缺位
批发市场是生鲜农产品流通链条上食品安全保障的关键节点和重要关卡。现在农批市场由于蔬菜种类多、主体数量大、车辆人员流动性强,检测难以覆盖所有批次和品种,检测覆盖率不足问题突出,有可能导致部分农残超标蔬菜流向最终消费者,带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某农批市场调研中发现,因农残检测监管机制不健全,蔬菜入场检测率低、抽样检测数量少、准入关口不严,下游直接对接超市、社区蔬菜店等零售终端,导致蔬菜流通全链条卫生监管缺位。批发市场的农残超标检测能力、手段、意识均制约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舌尖安全”风险犹在,实现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依然任重道远。
(二)流通组织环节多,商户长期微利润高风险经营
农产品流通环节多,批发环节处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采购价格由产地批发市场决定,缺少议价权;销售价格因市场竞争激烈,加价幅度较低,造成整体利润空间小。再叠加物流各环节费用较高的影响,挤压摊商收益,“微利”已是行业常态。
(三)信息化水平较低,供需对接功能发挥不足
以新发地批发市场为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以摊商形式聚集大量商户进行蔬菜批发交易,下游采购者较为分散,缺乏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整合市场供需信息。供需信息传导不畅,导致供应链各环节之间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和优化调配,在批发市场环节形成了生产和消费的连接断点。由于市场不具备与种植端、消费端生鲜农产品品类和规模等信息的对接条件,难以对蔬菜种植形成有效引导,造成菜价波动,弱化了民生商品保供能力。
(四)公益属性未明确,市场化经营与社会责任边界不清
我国未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地位,难以为批发市场的公共服务职能配置提供法律依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了“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但试点总体推进不快、范围不广,批发市场的公益职能总体未能有效发挥。在市场运行中,企业经营责任与公益性职责交织混淆,公益性功能若由市场运行平台负担,则会进一步将相关收费传导至市场各经营主体。以新发地批发市场为例,经营商户除按月缴纳摊位租金外,每次还需缴纳批发市场进门费40元/吨,卸车人工费300元/天,给本就薄利经营的商户带来较大负担。
二、发达国家经验借鉴
(一)日本——通过法律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地位作用
一是立法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社会公益性。日本早在1923年颁布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将农批市场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并不断修订完善。在2020年新修订的《批发市场法》总则中,明确指出批发市场的建设和运营旨在“促进生鲜食品等合理交易和顺畅流通,保障国民生活的稳定”,奠定了批发市场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基础。二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农批市场的多重作用。《批发市场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批发市场不仅具有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交易结算和信息发布等经济功能,还承担着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障食品安全等社会公益职责。
(二)美国——集中收集发布批发市场信息指导农业生产
一是建立完善的批发市场信息采集与发布体系。美国农业部与全国44个州的农业部门合作,设立了100多个信息收集办事处,并配备专职的批发市场报告员,负责收集、审核和发布全国农产品市场信息,形成了固定渠道、固定时间、固定模式的信息发布机制,农民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邮寄等多种方式,得到完整的市场信息。二是以农业信息监测预警来引导消费和生产。美国结合国内外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建立了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覆盖120多个国家、60多个品种,提供主要农产品的全球产量、国内产量、供求情况、价格变化等信息,每月发布《世界农产品供需预测报告》,每年发布《农业中长期展望报告》,有效引导国内生产,并影响世界农产品消费趋势。
(三)荷兰——赋予农产品市场多元化综合化服务功能
一是批发市场采用“拍卖”方式精简流通环节。针对鲜花等高附加值农产品,荷兰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电子拍卖交易方式,使农户与市场直接对接,有效缩短农产品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拍卖过程公开、公平、自由竞争,有助于形成合理的价格,引导调节市场供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通过严格的质量标准引导农户实现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标准化水平。二是形成农产品市场综合体发展模式。鹿特丹缤纷市场是荷兰一家超大型市内农贸市场,也是全世界首个菜市场综合体,围绕农产品批发零售核心功能,打造了集市场、商业等在内的市场综合体,形成了农产品交易与商业、旅游等功能融合发展模式。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全国骨干市场网络,支持市场设施升级和设备更新
一是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布局。以全国农产品主产地、主销地、集散地为依托,布局建设一批功能完善、集散高效、辐射周边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引导经营不佳、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市场有序整合,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区域协同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二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升级改造,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等高标准、现代化的冷链仓储设施,加快绿色、高效、低碳冷藏设施设备应用,提高冷链物流设施覆盖率和运营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三是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引入先进的智能检测设备,提高农残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扩大检测覆盖面。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残检测信息共享,实现对蔬菜流通全链条追溯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二)区分市场化经营和公益职能,确保常时稳定经营和应急及时调度
一是通过立法明确农批市场的公益职能。加快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法律,清晰界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与公益属性,采取市场开设和经营相分离的办法进行管理,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确保公益职能发挥。二是强化供需信息对接促进市场稳定。通过推动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等措施,加强农产品供需匹配,积极发挥农批市场“蓄水池”作用,切实做好农产品供给保障与物价平稳。三是持续完善应急调度体系。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建立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等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中及时有效进行应急调度。
(三)开展高附加值流通服务,推动市场向农产品价值增值平台转型
一是推动农产品深加工。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多品类、规模化优势,依托市场发展农产品加工,支持企业迎合消费需求新趋势,提供高品质、差异化的下游加工产品,推动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二是探索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体建设。选取距离中心城区较近,现代化经营水平较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探索开发综合性商业服务功能,丰富经营业态,推动与商业、旅游等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