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价格〔2025〕311号
麦积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制定麦积区伯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收费标准的报告》(麦发改〔2025〕102号)收悉。为规范农村人饮工程水价管理,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改价格规〔2020〕327号)、《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5〕180号)等精神,在价格调查、成本监审、专家论证等基础上,经研究,现就你区伯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水价标准
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伯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为2.85元/m³(不含水资源税)。
二、加强政策宣贯
水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通过发放明白卡、村级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农民普及“水是商品、有偿使用”理念,纠正“免费用水”错误认知。对恶意拖欠水费、破坏供水设施、浪费水资源等行为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树立节水意识。
三、强化执行监督
你局要会同水务部门督促供水企业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水价标准、政策依据、服务流程及监督投诉渠道。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等违法行为,以及“人情价”、“随意价”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现象,一经发现,要按程序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本批复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