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价调〔2019〕4号
天水家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麦积分公司:
你司《关于公园佳苑保障性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核定政府指导价的报告》(天家物[2018]6号)收悉。依据《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甘发改服务[2013]2188号)精神和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公园佳苑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天市房[2019]5号)对该小区三级服务等级评定结果,经实地查勘了解,经研究,现对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公园佳苑保障性住宅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基准价核定为:1.10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上述标准,可在15%浮动幅度内上下浮动,具体浮动幅度及标准,由你公司与小区业主协商,经70%以上业主同意,并公示后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含共用照明电费、家居智能化及电子监控设备用电费用,上述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单独计量,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对不能单独计量收费,且与业主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按5.0元/月·户的标准收取。
二、二次供水、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费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收费按实际用水量0.10元/每立方米的标准收取。二次供电管理费按实际用电量0.03元/每千瓦时的标准收取。
三、物业小区停车费
1、室内停放自行车每辆每次0.20元,过夜(超过24时,下同)每辆0.3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按5.00元收取;
2、室内停放电动车每辆每次0.40元,过夜每辆0.6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按15.00元;
3、室内停放摩托车每辆每次0.60元,过夜每辆1.0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25.00元;
4、小区内露天固定停车场停放,小型汽车每辆每次2.00元,过夜停放每辆3.0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80.00元;室内停车场停放,小型汽车每次3.00元,过夜6.00元,全月停放150.00元;
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内业主车辆停放按月缴费的70%收取。
实行封闭式管理并设有固定停车场的物业小区,可向进入小区内半小时以上的外来车辆收取一次性停车费,未满半小时的车辆不得收取。
四、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协商约定,并公开公示具体收费标准,不得强行服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公司同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