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价格〔2024〕296号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天水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天水机场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天水机场延伸服务收费主体名称的请示》(天水机场〔2024〕55号)收悉。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等相关政策规定,为加强机场收费管理,规范机场收费行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研究,现将天水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旅客行李打包服务收费标准
项 目 | 规格(cm) | 收费标准(元/件) | 服务内容 |
纸箱 | 22×18×14 | 10 | |
27×20×16 | 20 | |
36×26×20 | 30 | |
54×39×29 | 40 | |
行李打包 | 不分规格 | 10 | 对自带行李以及购买上述包装材料的打包。包括提供打包带和包装服务。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天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天发改价格〔2023〕211号),小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执行“3+1”元/小时标准,即1小时以内收费3元,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下列情形,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殡仪车及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
四、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必须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服务和强行收费,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天发改收费〔2017〕328号文件同时废止。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