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动投资计划规范高效执行,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双创支撑平台方向)、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服务方向)、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等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规定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即上述5个专项2019-2020年支持的项目;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计划分解转发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竣工验收和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目标实现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明确了相关工作安排,即监督检查分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并对各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