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价格〔2021〕278号
秦州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秦州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一水价定价的报告》(天秦发改〔2021〕179号)收悉。为加快建立健全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充分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程度,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发改价格规〔2020〕327号)精神,在你局成本监审和依法组织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秦州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一供水价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秦州区城郊、关子、藉口、中梁、峡门、徐家店、南部、秦牧、西部、西北部、汪川、皂郊、铁炉、苏城等14处农村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执行统一水价,供水价格为4.15元/立方米。
二、你局要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的监督管理,督促供水单位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好供水保障和水价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统一水价政策顺利执行。
三、本批复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