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相关收费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监管工作水平,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2021年度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统计年度报告制度。请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和相关收费单位严格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收费登记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天发改收费〔2015〕184号)文件精神,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切实完善收费台账制度,认真填写《2019-202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并于5月16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逾期不报的部门和单位将对其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二、认真落实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要对本县区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完善收费单位诚信档案,加强收费信用体系管理。近期我委将会同财政部门选取收费体量大、社会反映集中的行业和单位,采取自评估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将采取约谈、告诫等方式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提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收费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要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收费目录清单,相关部门和收费单位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在其网站和收费场所向社会公布。根据收费管理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创新便于社会监督的公示方式。
联系人:张文霞 联系电话:13993896232
邮 箱:809539233@qq.com
附件:1.
年度行政事业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一.docx
2.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二.docx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水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