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价格〔2020〕43号
天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 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甘发 改电〔2020〕49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非居民用 天然气销售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 2.23 元/立方米调整为 1.79 元/立方米。
(二)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由 2.77 元/立方米调整为 2.33 元 /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以上价格自 2020 年 2 月 22 日零时起执行,以实际供气量为 准结算。2020 年 4 月1日零时起,继续执行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水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天发改收费〔2017〕370 号)。
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要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价政策,尽快释放降价红利,确保降价 政策全额疏导给终端非居民用户。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你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适当降低价格水平。
四、加强宣传解释
你公司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做好价格公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信心。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