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801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天发改价格〔2021〕440号),天水市从2022年7月开始,连续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1月份,我市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口、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80.092万元,40.5万人受益。
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主要分为三个环节。一是精准确定保障对象,指导各县区相关部门摸清受助人群底数,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补贴发放“不落一人”。二是严格落实补贴标准,本次补贴标准分为城市每人每月30元,农村每人每月20元。三是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坚持“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原则,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确保价格临时补贴2月28日前发放到位,做到“应补尽补”。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结合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