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水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展较为顺利。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党组的统筹安排和高度重视下,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相互支持配合,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信息公开当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始终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突出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及时、准确、全面、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切实提高了全委机关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了科室和委属单位的公信力和社会责任感,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氛围,为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牵头协调抓好全市经济发展改革工作及推动全市项目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和作用。
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3条,其中涉及全市经济社会热点新闻类85条(含转发转载),重点项目类27条,发展改革工作动态类89条,政策法规类9条(含转发转载),其他类53条。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利用委网站进行公开,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传真。联系方式见网站首页。另外采取多渠道公开信息,如重要的信息报市委办、市政府办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组织机构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委党组书记、主任杨文元同志全面负责,委办公室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各职能科室和委属单位相互配合,定期公布信息报送情况,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全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完成了《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一是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我委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并组织清理了内部规范性文件。二是编制公布了我委《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三是制定了责任落实制度,细化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为信息报送单位;明确要求各科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少于2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初步形成了“有人关心、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和安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切实增强信息针对性,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紧紧围绕全市发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在自建网站上设置在线咨询和发改动态、项目建设、价格工作、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等热点专栏,点击量较高。二是积极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事关民生的重大事项,由委主要领导进行对外发布。三是对有关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公告,按照制度要求都第一时间在委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四是对信息发布的审批、审核和备案,以及公示公告都做到准确无误。
(四)着力突出信息重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突出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对政府性投资项目,通过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项目工作通报、发改信息、天水投资通讯和天水市关天办简报等方式,分析投资导向、通报投资进展、传递投资信息,引导全市项目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对重大和重点项目,在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均进行公开论证,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项目的可研、初设,并通过工程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可研、初设评审会。项目评审会除了邀请专家以外,根据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还视情况邀请项目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土地部门、环保部门、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编制单位等相关部门参会。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在会上当场表决通过才能正式印发。根据会议纪要和专家报告要求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的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修改后我委才对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进行审批。对于已通过评审的重大项目,我们还在本委信息网站、发改信息、投资指南、重大项目通报等形式公开。二是突出政府投资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政府投资主要有国家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我们都严格把关资金使用,在项目审批文中均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筹措方式。对于国家资金和省上资金,主要是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或转达的投资计划,我委根据计划,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发改部门、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并要求项目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委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网站软硬件建设滞后,制约着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步伐。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将更好立足单位实际,不断完善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方式,切实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有效运行。
二是按照《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优化网站配置,扩展系统功能,保障政府信息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加大信息公开执行力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捷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