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 2024-01-15 阅读: |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市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绿色生态产业、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五)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给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 (六)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方案实施。提出利用外资计划。组织拟定和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 (七)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八)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九)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及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业务指导和综合监管。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①强化全市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市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市级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②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有效性。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做好定调价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七)与相关单位职责分工。①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上和我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②与市财政局关于国外贷款项目管理职责的分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国外贷款项目组织谋划,参与国外贷款机构磋商对接,有机整合国外机构评估与国内评审,缩短项目实施周期。市财政局负责提出全市及各县区年度可借用国外贷款的债务规模,贷款谈判、贷款资金管理、债务偿还等工作。③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制定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的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制定市管其他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市医疗保障局具体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属行政单位,内设1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宣教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挂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政务服务管理科(挂行政审批改革科牌子)、经济体制改革科、区域开放合作科(挂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科牌子)、财政金融和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工业交通和高技术发展科、资源环境和成本监审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科(挂价格法规科牌子)、公共资源交易和信用建设管理科、军民融合发展科(挂经济装备动员办公室牌子)、能源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天水市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天水市价格监测中心、天水市价格认证中心。 (三)所属事业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3个:天水市项目服务中心、天水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办公室、天水市能源和节能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3313.7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收入6791.62万元减少3477.91万元,下降51.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3.71万元,占54.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占45.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3313.7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支出预算6791.62万元减少3477.91万元,下降51.2%。其中:基本支出1684.71万元,占50.84%;项目支出1629万元,占49.16%。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5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29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37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86.04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119.79万元; 6. 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3.7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1791.62万元增加22.09万元,增长1.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4.7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1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日常公用经费16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9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共包含3个项目,其中: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80万元、天水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服务项目29万元、发改业务费2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7.46万元,比2023年预算10.94万元减少3.48万元,下降3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5.会议费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41万元(其中:水费2.5万元,福利费25.85万元,办公费26.8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37.66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6万元,会议费4万元),比2023年预算179.46万元减少72.05万元,下降40.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264.2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451平方米,占用政务中心统办1号楼三层。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500万元,共包含1个项目,为天水军民合用机场迁建项目。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 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 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 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 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
||||||||||||||||||||||||||||||||||||||||||||||||||||
|
附件【附件1:2024年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1:发改业务费.xlsx】 附件【附件2-2:天水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优化服务项目.xlsx】 附件【附件2-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用.xlsx】 附件【附件2-4:城市建设支出—天水机场建设.xlsx】 附件【附件3: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
||||||||||||||||||||||||||||||||||||||||||||||||||||
| 【关闭窗口】 | ||||||||||||||||||||||||||||||||||||||||||||||||||||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