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19-03-01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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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监管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四)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措施,依法进行价格、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市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公共服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负责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五)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七)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市场的发展规划、调控政策。(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十)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十一)提出全市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十二)承担省、市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发改委由本级和天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天水市价格认证中心、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3个二级单位组成。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天水市发改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项目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工业交通运输科、产业协调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事业发展科、价格调控监管科(挂价格法规科牌子)、收费管理科、稽察办公室、西部开发科、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等16个机构及委属天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天水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2个行政单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天水市发改委下属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天水市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天水市节能减排办公室、天水市价格监测中心、天水市价格认证中心。 (三)其他事业单位 天水市发改委下属6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天水市政府项目办公室、天水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办公室、天水市能源局、天水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管理办公室、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19年全年收入预算271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3.05万元,项目前期费和项目评审费96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3.86万元。比2018年1658.38万元增加1058.53万元,增长63.83%。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项目前期费和项目评审费支出未列入预算。 (二)全年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1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6.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58.53万元,增长63.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没有列入预算。 1、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4.71万元,公用经费255.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71.77万元,增长4.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退休费提标政策。②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99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96.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86.7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前期费和项目评审费支出未列入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996.76万元,其中:项目前期费800万元,项目评审费150万元,节能宣传和低碳宣传费5万元,价格听证补助2万元,价格认证办案经费3万元,上年结转36.7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2244.37万元,比2018年增加996.84万元,增长79.9%。增长原因:增加了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25万元,比20108年增加63.79万元 ,增加28.42%。增加原因:增加了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72万元。比20108年减少3.35万元 ,减少4.35%。减少原因: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0.58万元,较2018年减少1.25万元,减少1.1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19年发改委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发改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4.5万元。增长原因: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检查验收、天水市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调研等原因造成接待人次和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化。 (四)培训费10.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66 万元。减少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五)会议费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会议次数增加。 (六)机关运行费103.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57万元。减少原因:减少办公费和差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政府采购预算18.84万元,比2018年减少1.29万元。减少原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净资产505.91万元,其中:无形资产为331.8万元;固定资产为174.11万元(专用设备0.18万元;通用设备150.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43万元;房屋1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960万元。其中:项目前期费800万元,项目评审费150万元,节能宣传和低碳宣传费5万元,价格听证补助2万元,价格认证办案经费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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