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18-08-2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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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按照省政府甘政发[2011]140号文件规定,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编制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减缴、免缴或缓缴价格调节基金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提出市政府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实施方案,对跨越县区使用价格节基金项目资金进行协调的审核,组织开展对价格调节基金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隶属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天水市物价局)管理,是由市财政局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17年机构数没有变动。 单位编制6人,实有职工7人。2017年人员没有变动。 二、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收入为6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结算情况。2017年度,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支出为6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1万元,占总支出10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6万元,减少10.1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2万元,增加7.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晋升增资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77万元;津贴补贴12.47万元;奖金1.9万元;绩效工资4.4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3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14.02万元;采暖补贴3.3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6万元;印刷费0.09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9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8万元。 (六)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以及各级制定的相关公务用车及接待方面的规定,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从而减少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长0%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比上年增长0%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38万元,较上年增加0.28万元,上升280%,主要原因:车型老旧,零件老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产生的维修费用。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今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我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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