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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
2022-04-15    阅读:  
 索 引 号  13914637H/2022-0675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4-15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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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2-04-15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3914637H/2022-0675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4-15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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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的指导,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现新的进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发展、加大政策支持等六个方面,明确了58条年度重点任务。《工作要点》提出,以赣闽粤、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湘赣边、湘鄂渝黔、海陆丰、琼崖、沂蒙、太行、浙西南等12个革命老区和赣州、龙岩、三明、延安、遵义等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动“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和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落地见效,更好发挥革命老区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对口支援、对口合作等支持政策的作用,持续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在新时代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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