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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12-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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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公开。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上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依法行政情况。

2.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天水市志》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

3.组织《天水市志》《天水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天水大辞典》等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区志和市级行业志、专业志、部门志及厂矿志、学校志、社团志的编写。

5.组织专家审定,批准县区志和市直各部门志书的编纂报请市政府批准,出版工作;对乡镇街道志、村志、学校志、厂矿企业志及社团志进行登记备案。

6.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负责方志馆和天水方志网站建设;通过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信息库、方志馆等,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7.指导天水市地方志学会工作;组织全市方志理论、学术交流;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8.承担党史地方志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党史科、市志科、年鉴科、县区指导科、地情信息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预算收入30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1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比2022年增加35.4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所以经费上涨。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308.12万元,比2022年272.72万元,增加35.4万元,增长1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12万元,比2022年272.72万元,增加35.4万元,增加的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提标、增加津补贴、社保、公积金等相应增加以及公用经费增加所致。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308.12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272.72万元,增加35.4万元,增长11.49%。

1.基本支出

2023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12万元,与2022年272.72万元相比,增加35.4万元,增加11.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所以经费上涨。

2.项目支出

2023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20万元相比,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没有下拨经费。

3、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7万元。

3、医疗保障支出16.1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14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2023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境)团组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二)2023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公务接待费0.47万元。较2022年减少300元,减少6%,预计接待7批次,50人次。

(三)2023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23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培训费1.22万元。较2022年增加0.8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从秦安党史办、省农村能源资源服务总站各调入一名干部,退役军人事务所为我单位安置一名退役士兵,所以培训费增加。

(五)2023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会议费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六)2023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关运行费37.91万元,较2022年增加19.45万元,上升51%,主要原因是从秦安党史办、省农村能源资源服务总站各调入一名干部,退役军人事务所为我单位安置一名退役士兵,所以公用经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办公耗材预算1.1万元,印刷费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固定资产金额为41.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21平方米,办公用房固定资产价值由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记账,我单位不再进行固定资产记账;通用设备51个,价值28.14万元;办公家具183个,价值41.9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无车辆。

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家具1.1万元,通用设备0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各单位实行厉行节约,没有下达此项资金。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表:

1.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