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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传达学习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24-02-2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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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天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王永刚主持会议,研究室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党史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强化统筹,务求实效。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通过召开全市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室务会议、干部职工大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传达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要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运用《天水史志研究》刊物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转载转发党中央关于《条例》的通知、新闻稿、答记者问和评论员文章,组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纳入党史“七进”的宣教内容,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为提升学习效果,要充分利用好“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步兵学校历史陈列馆”“天水岷山军工博物馆”“天水市秦州区张辉烈士纪念馆”“甘谷县礼辛镇陈庄村红色记忆馆”“张家川县沈遐熙革命纪念馆”等省市级党史教育基地,通过现场宣教的方式,让社会各界身临其境感受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共天水地方党史的光辉历程;要强化使命担当,配合宣传、组织等部门,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要求。

全市党史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持续推进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天水党史和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