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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至12月25日,市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三个意见》)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市场、讲问题、搞宣教等方式,先后对秦安、武山、麦积、张川、清水、甘谷、秦州五县两区,县区级7个食药监局、7个工商局、8个工商所、18个金融单位、8个乡镇、12个村委会和市食药监局、工商局、人行、市银监局、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农发行等部门和金融单位贯彻落实《三个意见》情况进行了抽查。对28个城区食品销售市场、12个城区药店、24个城乡结合部食品商店、58个农村食品摊点、9个食品加工点和3个中学食堂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督查组认为,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意见》中普遍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药品方面:县、乡、村均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搭建了监督网、供应网和信息报送网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了责任,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监管活动,止12月20日,全市开展食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574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7250家,餐饮业经营户4295家,副食门店2625家,食品小摊点15346个,学校食堂147家。查出无照经营161户,取缔无照经营63户,责令停业整顿98户;没收伪劣食品23462公斤;查处食品案件148起,罚款95722元,无照经营147起,罚款31500元,查处虚假广告21起,罚款5462元;查处农资类假冒过期品65起,罚款9692元。检查药品经营使用户4515家,没收假劣药品2569种,标值80591元,行政处罚336户,罚没款94599元。共查处药品违规案件31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3件,简易程序案件203件,查出问题率和执法结案率均达100%,检查覆盖面城乡经营使用单位达100%,村级药品经营单位达100%。各县区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对食药品经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诚信和专业知识宣传教育5746人次,利用农村广播对农户进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教育382次,受教育6842户,举办信息监管员业务知识培训48期,受训2178人次,张贴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条幅(标语)8542条,散发宣传资料54138份,利用厨窗和电视曝光假冒伪劣食品药品274次,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全市城乡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得到规范和净化,城乡居民的安全饮食用药意识明显增强。
金融方面:各县区政府和市、县区各金融单位、中小企业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明确,行动积极,工作卓有成效。截止2007年11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177422万元,较年初新增198033万元,增长10%;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63936万元,较年初增加169907万元,增长21.4%。其中:(1)工业贷款余额83113万元,较年初增加10867万元,增长15.04%。(2)农业贷款余额275411万元,较年初增加19922万元,增长7.8%。(3)消费贷款余额50279万元,较年初增加5486万元,增长12.25%。(4)各行社各项贷款具体情况:农信社余额386259万元、较年初增加71736万元,增长22.81%;农行余额280492万元、较年初增加23507万元,增长9.15%;工行余额120701万元、较年初增加47847万元,增长65.68%;建行余额83466万元、较年初增加9110万元,增长12.25%;农发行余额72202万元、较年初增加15929万元,增长28.31%;中行余额20606万元、较年初增加1568万元,增长8.24%;邮储余额210万元较年初增加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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