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
天政发〔201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
〔20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延续的灵魂,是民族发展繁荣的动力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对于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共有36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25.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1%。其中,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是陇东南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总人口32.5万人,回族人口22.5万人。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始终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丰富了全市文化内涵,民族文化底蕴愈显厚重,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内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成为和谐社会发展建设的重要源泉。
当前,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文化遗产整理、挖掘、开发不够,民族特色文化建设工作仍需加强。为此,我们必须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深刻认识繁荣发展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加以推进。
二、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服务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政策法规更臻完备,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显著增强;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格局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