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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发〔2007〕99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甘政发〔2006〕5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天水市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原则。认真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逐步解决农民工深层次问题。
二、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三)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也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返乡创业的农民,带回了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顺利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四)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解决好涉及农民工的利益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并认真落实。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有关经费,纳入地方预算。
(五)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协调和指导解决农民工问题建立保障机制。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拟定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汇报和通报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拟定农民工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对联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和交流等涉及农民工工作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六)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农民工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和生产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必须把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放在重要地位。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要努力适应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遵守城市公共秩序和管理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