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属及主驻市各单位:
规模以下工业是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新的统计划分标准,从2011年定期报表开始,规模以下工业的统计标准由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以上。为了全面反映全市各县区规模以下工业发展状况,提高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数据质量,为市、县两级GDP核算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现结合我市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就做好全市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规模以下工业大多是中小企业,是全市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如实反映各地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是把握工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中小企业全面监测、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配合,夯实统计基础。工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在企业,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调查部门,督促各工业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设立相应的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按时记录台账,做到台账资料齐全,报表数出有据,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各县区要认真选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负责从事该项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样本单位报表布置、收集、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并做好对调查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并建立村级辅助调查员队伍,充实统计调查力量,完善统计调查网络,明确统计调查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全市规模以下工业调查队伍业务素质。
三、加大审核力度,提高数据质量 。提高数据质量是国家统计局提出的“三个提高”要求的核心。各级调查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与样本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了解生产动态和经营状况,
进一步加强对样本企业的回访和数据评估。 为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各县区对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要严格实行“在地统计”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健全数据评估制度和质量抽查制度,提高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数据质量。
四、及时联系沟通,维护更新名录库。这次抽样调查的样本单位由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统一抽选,从行业、性质、规模等方面主要满足全省需求,不一定能全面反映市、县两级规模以下工业总体情况。因此,各县区要及时更新维护辖区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录库,准确反映中小企业增减变动情况,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已经倒闭或停产的样本要及时更换,确保样本总量的全面性。
五、严肃统计纪律,坚持依法统计。各级国家调查队、统计局、工信委(局)和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统计资料,各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各级统计部门的工作,按时上报调查表;对提供统计数据不真实,干扰、阻碍和不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六、重视调查研究,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规模以下工业调研,全面分析规模以下工业运行总体情况,针对中小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分析报告,为各级县委、政府指导区域工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