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国有土地资产
管理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1〕153号
秦州区、麦积区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天水市国有土地资产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纪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纪要
2011年7月2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柴金祥主持召开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增补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土地划拨等有关事宜。市政府副秘书长高翔宇和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增补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事宜
根据人事变动,会议同意增补高翔宇同志为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元成同志不再担任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二、关于土地划拨事宜
会议议定:(1)同意将位于麦积区甘泉镇廖家庄村13607平方米(合20.4亩)的国有土地,划拨给麦积区水务局,作为甘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项目建设用地。(2)同意将位于麦积区马跑泉镇胡王村羲皇大道以北的2100平方米(合3.15亩)国有储备土地,划拨给麦积区文化广播影视局,作为广电中心大楼项目建设用地。(3)同意将位于麦积区戒毒所以南的6518平方米(9.78亩)国有土地,划拨给麦积区气象局,作为新建国家基本气象站项目建设用地。(4)同意将位于麦积区马跑泉镇大柳树村的10029平方米(15.04亩)国有土地,划拨给天水市启升中学,作为教育用地。(5)同意将位于麦积区渭滨新城峡口段的175640平方米(合263.46亩)国有土地,划拨给麦积区渭滨中学,作为教育用地。(6)同意将位于天水超高压公司以东的28851平方米(合43亩),依法办理征收手续后,划拨给天水师范学院,作为教育用地。(7)同意将位于秦州区赤峪路北侧,平峪路以东的248.98亩国有土地,划拨给秦州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秦州区山水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期、二期用地。(8)同意麦积区政府申请将泰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约50亩工业用地变更用途,划拨给麦积区建设局,作为麦积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剩余54亩土地作为限价商品房用地,由市国土局依法挂牌出让。(9)同意将位于麦积区马跑泉镇黄河啤酒厂南侧原天水造纸厂家属区21736平方米(合32.59亩)用地,划拨给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10)同意将位于马跑泉渭滨新城片区的约8035平方米(合12.05亩)国有土地,划拨给天水广业中医正骨专科医院,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11)同意将位于麦积镇后川村、原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植物驯化场31555平方米(合47.31亩)用地,划拨给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天水地质博物馆项目建设用地。该宗地位于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项目应符合景区规划管理要求。(12)同意将位于秦州区市运输公司胶车队的7228平方米(10.84亩)土地,依法确权给市交通运输局天水市公路工程队。
三、关于天水市妇幼保健院用地事宜
会议指出:岷山医院为原岷山厂职工医院,2008年岷山厂破产后,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基本丧失。为了有效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搬迁项目,该项目已报省卫生厅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