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文化名城领导之窗政务公开投资天水工业强市天水农业天水旅游 商贸之城市长信箱文化节会天水人在外地
城市名片 | 国内外要闻 | 甘肃要闻 | 天水要闻 | 县区动态 | 部门动态 | 重大项目 | 文件 | 工业园区 | 农业园区 | 视频 | 军旅之窗 | 摄影 | 预案 | 电子政务 | 企业 | 便民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文件 >> 天政办发 >> 正文
[天政办发〔2011〕120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tianshui.gov.cn   时间:11-07-29 10:27:17   来源:天水市政府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甘肃省电力公司
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1〕120号 2011年7月18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天水市人民政府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座谈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甘肃省电力公司
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座谈会议纪要

  2011年5月28日,市政府与省电力公司就《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有关事宜,在我市召开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赵卫东、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永平、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胜利和各县区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文物出版局、市林业局、天水供电公司、天水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十一五”以来,在省电力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天水电网建设,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天水电网的供电能力和经济安全运行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时期,天水电网最大负荷由“十五”末的36.9万千瓦发展到2010年的79.37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由“十五”末的20.64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的49.55亿千瓦时;城网供电可靠性、城市综合电压合格率和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较“十五”末提高0.33、0.17和0.26个百分点,特别是在重大活动与节庆时期供电、抗震救灾等方面,省、市电力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促进天水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正在编制的《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天水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甘肃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天水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天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天水电网主网架将由330千伏升级为750千伏,社棠、磐安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110千伏配电网的规划项目与天水市工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实现了有效衔接,体现了电网规划的适应性、前瞻性和科学性。总体来看,《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具体,基本符合天水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的需要。同时,《规划》中有一些具体的问题,与全市 “十二五”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各县区发展规划的衔接有待加强,需要市政府与省电力公司进一步沟通衔接。

  会议强调,电力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时期,是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1135”区域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切实做到《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全市“十二五”经济发展整体规划相衔接,与各县区“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相衔接,确保《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更加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二五”整体发展规划的需要,为全市经济社会和电力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一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效衔接。要将天水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①要科学测算电力需求。要立

9 7 3 1 2 3 4 8 :
图 片 新 闻:
相 关 新 闻 :
  • 图片新闻
  • 图片排行
主 办: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天水市信息办 天水市政府新闻办
备案编号: 甘ICP备010041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电话:0938-8228972 0938-8213307
邮编:741000 E-mail:webmaster#tianshui.gov.cn(发邮件请将#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