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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08〕76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苹果蠹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tianshui.gov.cn   时间:08-07-02 16:28:01   来源:天政办发〔2008〕76号



  各县区实行区域自监自控,相应成立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严格监督、考核和验收制度,加大苹果蠹蛾的防控力度,保证疫情不传入我市。

  三、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杜绝苹果蠹蛾入侵

  1.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针对苹果蠹蛾主要通过交通运输传播的特点,以临近定西、平凉、宝鸡、陇南的地界,316国道、天巉公路、叶莲公路等公路沿线,汽车站、火车站、果品批发集散地为重点,全面开展监测和防控工作。每个县区设立10-15个疫情监测点,采用苹果蠹蛾性诱剂、频振式杀虫灯开展疫情监测。各监测点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采取3日一监测10日一上报制度(从6月30开始-10月25日结束),如果发现可疑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市植保植检站,并采集标本送指定单位进行确诊,疫情确诊后,及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开展控制、扑灭,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造成扩散蔓延。 

  2.抓好疫情普查工作。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疫情普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园、园不漏树”,准确掌握苹果蠹蛾疫情动态,为制定防控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疫情检疫检查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安排警力,在我市秦州、麦积、秦安、甘谷、武山等五县区交通要道配合植物检疫机构对来自新疆、酒泉、嘉峪关、张掖等疫区运输农产品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禁止疫区果品、苗木进入我市,发现感染苹果蠹蛾的果品、苗木就地销毁处理。市林业局要加强监督管理,坚决禁止从疫区调进苗木。交通、公安、工商、商务、林业、乡企局等部门和天水火车站要与植物检疫机构紧密配合,加大运输、销售果品的检疫检查力度,决不允许未经检疫的果品上市流通。市工商局、商务局、市场建设处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及果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疫区果品上市销售。

  市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对责任部门以及各县区苹果蠹蛾监管、监测、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农业和林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逐县、逐乡、逐村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测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造成疫情传入或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同时,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技术人员和广大果农的培训,使其了解、认识和掌握苹果蠹蛾的形态、生活习性及监测防控技术,提高防控能力。要注意方法,既抓好工作落实,又适度宣传教育,防止造成恐慌情绪。

  附件:天水市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天水市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 柴金祥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陈明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廷纲 市农业局局长
      张仲康 市林业局局长
      霍秦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崔小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孙庆民 市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局局长
      周鸿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路元才 市林业局副局长、市果业办主任
      马建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新年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东江 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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