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切实履行好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抗震救灾特别是灾后重建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余震不断,发生火灾等地震次生灾害的几率较大,加之城乡居民防震棚的集中搭建,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要吸取5月25日秦安县兴国毛纺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因震灾起火损失349.5万元的教训,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期间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紧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断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尤其对灾后重建、新建的村镇要及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张家川、武山县要按照今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去年8月份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
(二)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牢固树立消防工作服务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思想,立足现实,以人为本,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把易燃易爆场所、临时搭建的防震棚、救灾物资储备转运站点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要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防火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单位自防自救和应急疏散的能力,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的消防安全。要在灾后集中安置点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棚户区等人员集中安置点的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确保抗震救灾期间人员集中安置点的消防安全;同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或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可用于灭火的物资,如沙土、水等,做到发生火灾后,利用现有的条件,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广播电视、教育、公安、消防、安监等单位,利用消防宣传车、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防震棚户集中、人员集中的特点,采取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品等方法,加大对人员集中防震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使消防安全教育走进课堂,得到广泛普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执勤备战、全力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充实执勤力量,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要建立完善应急后勤保障机制,对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尤其是对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进行认真维护,确保车辆、器材等装备性能良好。要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能快速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切实加强对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