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07〕65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夏收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夏收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减少麦场火灾的发生,确保今年夏粮颗粒归仓,现就全市夏收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006年,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29起,直接经济损失23.1万元,占全市火灾总数的16.1%,给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重要职责,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及早部署,建立健全夏收防火工作领导机构。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与各乡镇签订夏收防火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广泛推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场的防火机制,形成人人关心夏收防火、处处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做好夏收防火工作变成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防火工作会议和全国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村防火工作。要在搞好农村防火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监督工作,积极整改农村火灾隐患,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防火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制度和县管乡镇、乡镇管村、村管组、组管户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文化、宣传、公安、消防、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以宣传《消防法》为主要内容,结合往年的麦场火灾案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农村广播站等农村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同时,要结合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普法教育等工作,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范畴,制定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村要在夏秋收割、粮食打碾、大风天气等火灾多发时期,通过广播、电视及时播报防火信息。农村治保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制定防火公约,在场院等醒目的地方书写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要在农村集镇、麦场、粮库和养殖、种植园区等易引发火灾的场所,张贴防火标语,设立固定的消防公益宣传牌和防火警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教育引导群众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同时,要教育群众在收割小麦、打碾过程中,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措施,靠实安全责任。
三、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消防法》,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章,要指导、督促乡镇、村制定切合实际的农村消防规划,依据《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把住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之中。城建、民政、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在农村小城镇建设、安居工程、饮水工程、电网改造、乡村道路、沼气工程等项目建设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做好农村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农村水资源情况,加强以消防泵、消防水池为重点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快速投入扑救。同时,各乡镇要大力发展地方、企业、民办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适时开展演练活动,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