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
甘肃省分行开展开发性金融业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开展开发性金融业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天水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
甘肃省分行开展开发性金融业务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当地投融资环境,构建信用合作平台,按照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在我市开展开发性金融合作的协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开发性金融业务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处于夯实基础、积蓄后劲、提升优势、突出特色、加快发展的阶段,是全市社会经济由稳定发展向较快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全面构建和谐天水的重要时期。由于受到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放贷管理体制限制、地方部分贷款主体诚信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银行惜贷、不愿放款的现象非常严重,资金短缺制约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要求政府扩大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矛盾的呼声愈来愈高,解决融资问题刻不容缓。为此,市政府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进行了合作洽谈,决定利用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和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通过加强信用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起包括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中介机构、项目主体在内的多层次信用结构和风险分担机制,做到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达到提升全社会信用意识、解决地方经济融资问题,带动和引导其它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进而建立解决融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金融机构和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发展的目的。
2.开展开发性合作业务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支持天水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当地投融资环境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3)坚持金融规则、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4)坚持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融资风险的原则。
3.重点支持的领域
(1)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拉动作用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点项目;
(2)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项目;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4)中小企业、县域经济等社会经济发展瓶颈领域的项目;
(5)政府关注的其它热点、难点领域。
二、组建和指定相关机构,完善信用建设体系,搭建金融合作平台
(一)成立“天水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
1.成员组成:领导小组由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监察局、团市委等单位以及各县区政府负责人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客户一处处长、信用管理处副处长、客户一处客户经理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搭建与开发银行“以市带县”项目合作的基本框架。
2.信用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有关融资机构建设、信用制度建设、领导全市信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