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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3--2010年天水市人才队伍建 设规划>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03—2010年天水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2003---2010年天水市人才队伍建设
规划》工作任务分解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2010年天水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市委发[2003]53号)精神,现将《2003---2010年天水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1、以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为核心,强化各级党政人才的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注重优秀年轻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的培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政干部继续教育。每年培训各类干部3300人,其中:县级干部100人左右,科级干部800人,中青年后备干部400人,乡镇领导干部200人;每年选派50名党政领导干部到经济发达省市培训;每年从市直单位选派50名科级年轻干部到县和企业挂职锻炼;从县乡选派50名科级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从市直单位每年选派 20名党政干部到省直机关挂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评价使用机制,进一步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天水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全面推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探索研究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健全监督体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 4、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坚持凡进必考,全面推行市级统考制度。加强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公务员考核、奖惩和辞退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勤政廉政、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坚持和改进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 5、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培养。以党校(行政学院)和教育基地为主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政机关干部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和定向培养。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干部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组织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自觉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提高党性修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党校)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6、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选拔使用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和合理流动机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责任单位:市企业工委、市经委、市人事局、市发改委) 7、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著名企业,大力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每年培训300—400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100名中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省内外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选拔1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到2005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数达到15700人,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到201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数达到17700人,大专以上学历达到7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委、市经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8、在企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实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企业工委、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政策,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培养培训、选拔使用、合理流动、社会保障机制。消除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流动中的体制性障碍,实现人才资源在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优化配置。制定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落户、人事代理以及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0、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并与国际经济技术接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 11、增加和提高我市专业技术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到 200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数达到6.3万人,年均增加28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5%;到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数达到8万人,年均增加35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6%。(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委) 12、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评聘分离、竞争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社会化评价模式,探索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13、继续加强科技园区建设,构建高新技术人才创业平台。进一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建适合高科技人才生活、工作的人居环境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科研、生产基地,鼓励和加强与省内外的院企、院地合作与交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学研结合,北道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农科教结合,天水非公有制工业园区科工贸结合等形式,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地推进产业化项目发展和产业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14、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大力实施好“222”新世纪人才创新工程。在现代农业、机械电器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产业领域,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产业人才和优秀科学技术带头人。各类高层次专家队伍到2010年达到800人左右。其中省级优秀专家达到40人左右,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达到65人左右,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达到75人左右,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达到600人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15、充分利用离退休人才资源,鼓励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创办、领办、协办各类经济实体;建立离退休高层次人才人才库。(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协、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委)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6、2005年上半年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途径。(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经委、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 17、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计划,加强高级技工的培训工作,创新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机制。到2005年,我市技术工人总数达到14.5万人,其中高级技术工人达到2.4万人;到2010年技术工人总数达到17.5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达到4.5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8、加强技工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使骨干企业每年培训职工的比例达到职工总数的15%。再就业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团市委) 五、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19、2005年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定,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团市委、市委组织部) 20、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教育培养和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县乡农技中心、农广校、农函大、农技协和远程教育资源,发挥各种学会、协会的作用,普及农业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扶贫办、市科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1、以深化“双培双带”工程为龙头,突出抓好农村于部队伍、党员队伍、致富能人和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骨干力量,继续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青年农民培训”等工程,发展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 200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数达到5.7万人;到201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数达到7.95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扶贫办、市科协、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22、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业职业技术学校和乡镇农业、林业、畜牧、农技站等,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把农村高级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发、管理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范围。通过开展对口帮扶、科技承包和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人才智力扶贫,帮助培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注重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大力做好引才引智工作 23、制订实施引才引智计划,不求所有,但求所为,多形式、多渠道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外事办) 24、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外国智力。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外事办) 七、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25、积极探索对公务员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制度,科学规范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和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相协调,与责任、绩效相联系的动态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 26、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年薪制、股份制、期权制等多种分配制度,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企事业单位多元分配体系。(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劳动保障局、市科技局) 27、规范完善各种奖励制度,逐步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继续实施并完善“天水市优秀科技人才”、“天水市科技进步奖”等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委、市财政局) 28、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探索适合人才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障衔接办法。支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29、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提高人才的市场化配置水平。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健全专业性人才市场,完善区域性人才市场,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各类人才队伍之间的流动渠道,形成统一、开放的人才流动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准入、年审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化管理。到2010年,我市人事代理覆盖面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0、完善人才资源信息、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快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和人才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1、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切实加强与专家、学者的联系,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制定并实施高层次专家理论学习、疗养和健康保健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八、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32、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的创新,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构建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3、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事业放在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市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到2006年,全市整体实现“两基”,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5%,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达到6万人以上。到2010年,“两基”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7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数达到7万人以上。秦城、北道两区及五县城镇基本普及高中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4、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用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基本满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实用人才。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逐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05年,全市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2万人,到2010年,全市高等职业学校增加到3所,建成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平均达到800人以上,在校生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向社会输送7万多名中、初级应用技术人才,要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各种形式、各个产业的职业培训。到2005年,全市职业教育每年培训城镇职工3万人次,农村劳动力5万人次,年培训各类劳动者8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35、实施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工程。整合培训资源,制定和完善培训规划,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九、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6、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37、把人才工作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各项人才工作政策及配套措施。研究制定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才统计办法,2005年起,把人才统计纳入有关统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人事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 38、制定人才工作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做法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四个尊重”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人事局、市统战部) 39、健全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将人才开发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05年起,各级政府在上年度人才开发投入的基础上,按不低于本级可安排财力增加额1%的比例在预算中安排人才开发资金。市、县(区)两级财政都要设立人才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40、工作任务分解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检查。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宋敬国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冯沙驼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世华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张建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韩向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惠安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映泰 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 东 市企业工委书记 吉建安 市发改委主任 徐国民 市经济委员会(国资委)主任 申积来 市教育局局长 杨秀峰 市科技局局长 赵卫东 市财政局局长 陶元德 市人事局局长 雷传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廷纲 市农业局局长 苏定武 市文化文物出版局局长 史俊清 市卫生局局长 刘百顺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张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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