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天水市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各金融单位,各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天水市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温利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董小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王 烨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 彬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麻小梅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东江 市工信委副主任
曹小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玉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文学 市统计局副局长
马建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佟旭冬 天水银监分局副局长
巩守效 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董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佟旭冬、曹小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推动整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成效。
(二)建立和完善全市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全市整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三)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整治非法集资工作规划,做好整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建立整治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重大事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置突发、重大非法集资案件,防范群体性和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五)对各相关部门和县区整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