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面对我市不断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当前就业工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推动全民创业活动”,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笔者认为,虽经十年不断努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解决了不少,但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就全市新旧劳动力就业压力而言,形势依然严峻。解决就业问题,其艰巨性、长期性性质也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就业观念,改变就业服务方式,围绕增加就业数量,提升就业质量。
首先,创业可以促进劳动力素质的全面发展。计划经济下计划安置人员就业的空间趋于饱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几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没有技能或技能单一的劳动者要想就业较为困难,要想“体面就业”几乎不可能。所以,劳动者自身要求提升技能素质的主动性和全面发展的欲望就会增强。
其次,创业的“倍增效应”可以使就业总量增加,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促进就业人员的结构趋于合理发展。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它不仅能解决劳动者的自身就业,还能带来就业的倍增效应。通常意义上的就业只是个人行为,而创业形成的结果则可以是群体性的就业增长。所谓创业是就业之源。也就是说,创业作为一种促进就业的手段,不仅产生一对一的就业效果,而且以一定的乘数创造大于一的就业机会。按目前创业带动就业的平均带动就业率是1:5。如此,在增加就业数量的同时,也可把不同经历不同能力的劳动者较为合理地配置于创业群体的不同层面,使就业结构趋于合理,进而促进其劳动者整体发展。
再次,创业可以促进不同经济成份的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等所占份额比较小,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但是发展空间较大,这就为发展小企业、个体经济和发展第三产业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与空间。一般情况下,创业首先创办的主要是小企业和服务业,而小企业和服务业一直是全世界就业的主力军。在我国,同样的投资额,创办工业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为工业大企业的5倍多。在美国,其2/3的就业岗位是由小企业创造的,所有就业人员中,67%是以经营小企业起家而走向成功的。由此可见,通过创业可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发展第三产业,使不同经济成份得到协调共同发展。
第四,创业可以促进整个就业环境的良性发展。当前我市集创业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但按全民创业的要求来看,其服务水平与能力还有较大差距。因为全民创业必然要求要有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动员协调社会各方的工作体系。只有实施鼓励创业、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通过推动全民创业的深入开展实践,才能促进其完善,进而促进整个就业环境的良性发展。
由此可见,科学有效地深入推动全民创业活动,以创业促进就业,提升全民就业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才能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进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